山西省在淘汰落后產能工作中實行“上大壓小、扶優汰劣”,整體經濟未受太大影響,但對特定
地區的經濟發展、農民工就業等短期內會產生一定沖擊
“落后產能的淘汰一直是在按計劃,分批進行。比如,鋼鐵行業前兩年主要淘汰100立方米以下高爐,而今年淘汰100立方米以上、300立方米以下的高爐,另外有一些由于政策變動,新增淘汰的鑄造高爐。到9月底,全部落后產能的淘汰工作將如期完成。”針對工業和信息化部淘汰落后產能名單中涉及山西省226家企業之多,山西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相關負責人向中國經濟時報記者解釋稱。
根據工信部公布名單,山西省今年淘汰落后產能任務中:煉鐵1039萬噸、煉鋼20萬噸、水泥844.8萬噸、電解鋁4.2萬噸、鋅冶煉1萬噸、焦炭767萬噸、電力126.05萬噸、電石20.2萬噸、鐵合金3萬噸、造紙9.59萬噸、酒精0.3萬噸、化纖3萬噸、檸檬酸1.2萬噸。
“目前來看,其他行業都沒問題,真正的壓力在鋼鐵上,不少高爐剛建起來沒多久。”上述負責人說。
位于臨汾市的山西晉韻鋼鐵公司就是一個典型案例,該公司一座258立方米的高爐于2002年底才建成投產,一億多元的投資尚未收回,但必須在9月底前關停淘汰。按照《山西省淘汰落后產能專項補償資金管理辦法》,凡淘汰落后生產裝置投產5年以上的,200―300立方米(含)煉鐵高爐每座補償300萬元。相對于投資成本來說,這部分補償資金杯水車薪,淘汰落后存在一定難度和阻力。
作為能源工業大省,山西自2007年以來就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推進淘汰落后產能工作。截至2009年底,累計關停鋼鐵產能4338萬噸、焦化產能4239萬噸、電力產能120萬噸、鐵合金產能33萬噸、造紙產能30萬噸。其中,產能置換、設立專項補償資金、建立退出機制以及部門聯動、共同推進等辦法取得了積極成效。
以專項補償資金為例,從2007年到2009年,山西省共安排淘汰落后補償資金約12億元,爭取中央淘汰落后產能獎勵資金約12.6億元,直接促進了落后產能的有序、平穩推出,也為淘汰企業安置職工、解決債務提供了一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