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國家能源局綜合司發布《關于2021年風電、光伏發電開發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征求意見稿)》,與之前版本相比《意見稿》首次提出風電、光伏發電量占比到2025年達16.5%左右的目標。
《意見稿》提出,2021年全國風電、光伏發電發電量占全社會用電量的比重達到11%左右,后續逐年提高,到2025年達到16.5%左右。文件還要求加快確定2022年并網規模。
公開數據顯示,2020年全國風電、太陽能累計發電量達到7270億千瓦時,全社會用電量75110億千瓦時,占比在9.7%左右。這意味2021年風電和光伏發電比重將提升1.3%。市場分析推算認為今年風電光伏并網裝機可能在1.1億千瓦左右。
據上海證券報,中信證券首席電新分析師華鵬偉在接受采訪時表示,11%的占比目標之前已經提過,2025年達到16.5%的占比目標則是首次提出。文件關于加快并網的表述意味著國家明確了“十四五”期間要通過進一步提高風電光伏占比來調整能源結構、完成碳達峰任務的意圖。
圖片來源:中信證券研報截圖
《意見稿》還要求,按照目標導向和責任共擔原則,制定發布各省級行政區域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引導各省級能源主管部門依據本區域非水電消納責任權重,積極推動本省(區、市)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建設和跨省區電力交易,確定本省(區、市)完成非水電最低消納責任權重所必需的年度新增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并網規模和新增核準(備案)規模,認真組織并統籌銜接做好項目開發建設和儲備工作。
市場分析認為,這意味著國家不再統一發年度指標,而是由各省根據國家給的消納權重、本省用電量自行計算出保障性規模。超出保障性規模的,為市場化規模。因此,各省未來的規模指標只有下限,即保障性規模,沒有上限,意味著市場化規模不限。
交銀國際此前分析認為,在碳中和目標下,2030年我國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將達到25%(2019年15.3%)。預計光伏發電將憑借成本和低碳優勢,2020-50年發電量復合年增速12%,2050年占全國發電量約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