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國家發改委、工信部和國家能源局對外發布了《關于做好2019年重點領域化解過剩產能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2016年以來,各地區、各有關部門扎實推進重點領域化解過剩產能工作,累計壓減粗鋼產能1.5億噸以上,退出煤炭落后產能8.1億噸,淘汰關停落后煤電機組2000萬千瓦以上,均提前兩年完成“十三五”去產能目標任務。
通知要求,要深入推進鋼鐵產業結構優化;堅持上大壓小、增優減劣,著力提升煤炭供給質量;加快重點領域“僵尸企業”出清。
通知提出,尚未完成壓減粗鋼產能目標的地區和中央企業,力爭在2019年全面完成任務;尚未完成煤炭去產能目標的地區和中央企業,在2020年底前完成任務;繼續大力淘汰關停不達標落后煤電機組。
對于長期停工停產、連年虧損、資不抵債,沒有生存能力和發展潛力的“僵尸企業”,加快實施清算注銷、破產清算、強制注銷。對于已喪失清償能力、但有一定發展潛力和重組價值的“僵尸企業”,加快實施破產重整、兼并重組、債務重組。
要深入推動兼并重組、優化布局和轉型升級。推動企業兼并重組和上下游融合發展,在鋼鐵、煤炭、電力行業培育一批具有較強國際競爭力的大型企業集團。
通知強調,各地區要嚴格執行去產能相關政策措施,強化監督問責,確保產能真去真退。鋼鐵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和脫困發展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各有關成員單位要強化分工負責,不斷完善政策措施,加強監測分析,強化社會監督,嚴肅處理弄虛作假、死灰復燃、責任落實不到位的地方和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