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CDR政策的落地,作為一個創新品種,CDR發行申報通道正式打開。管理層正以資本市場的創新“加速度”助力創新型企業成長。
創新型企業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掌握核心技術、市場認可度高,屬于互聯網、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軟件和集成電路、高端裝備制造、生物醫藥等高新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且已經達到了相當規模。從全球視角看,據CB Insight數據統計,從2013年至2018年3月,全球共有237家獨角獸企業。其中來自美國的共118家,占49.78%;中國緊隨其后,共62家占26.16%。如果按行業來估值,排名前三的為金融科技、電子商務和軟件服務,約占整體估值45%。
在中國經濟已進入高質量發展階段的環境條件下,創新型企業以其成長快、范圍廣、爆發集中、投資者行業集中的特點深得全球青睞,特別是境內外的交易所展開激烈競爭,紛紛爭搶中國的創新型企業到當地上市。為此,管理層積極向創新型公司及科技獨角獸企業招手,釋放出優厚的政策吸引這類企業在A股上市。如今,作為《存托憑證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管理辦法》)的配套措施,證監會修改了IPO管理辦法,明確規定符合條件的創新試點企業不再適用有關盈利及不存在未彌補虧損的發行條件。也就是說,在全新的規則之下,尚未盈利不再是企業A股上市的“攔路虎”。另外幾份規則和規范性文件也分別從盡職調查、咨詢委、定價、交易、信息披露、財務報告制定、申請文件格式以及投資者保護等多維度對CDR進行了制度層面的完善。這九份文件的發布,標志著創新試點企業CDR基礎框架已基本搭建完畢,接下來還要等待一些更具體的細則來補充整個規則框架。這些資本市場創新的政策框架,既為創新型企業通過發行CDR回歸境內資本市場奠定制度基礎,也將為未來開通“滬倫通”等預留制度空間,做好規則準備。而隨著《管理辦法》的實施,我國資本市場不僅將會迎來更多境內獨角獸企業的掛牌,也將迎接境外掛牌的大型獨角獸企業回歸,這是我國資本市場創新成長的一個大好勢頭。
下一步,市場各方還希望管理層能順勢而為,用資本市場創新“加速度”為創新型企業成長提供更多融資便利。首先,嚴格按照《管理辦法》及相關配套措施等九份規章與規范性文件,審核把關存托憑證(CDR)的發行與上市的基本條件。據一些券商分析,有6家已在境外上市或擬上市企業符合CDR條件,分別是騰訊控股、阿里、百度、京東、網易和小米。其次,對包括集成電路在內的高端制造業存在大量的進口的產業應大力支持,對相關企業還需及時調整市場制度與模式,通過各種創新工具、創新制度迎接更多新經濟企業進入資本市場。再次,在對獨角獸企業給予大力關照的同時,期待對新三板也應提供更多政策支持。除了對新三板交易制度、分層制度、信息披露改革建立細則,引入集合競價,取消盤中協議轉讓,修改分層標準,提高創新層信息披露要求外,更重要的是,盡快破解新三板市場的流動性困局。
可以預料,隨著更多獨角獸企業或創新型企業在A股掛牌,A股上市公司的行業結構必然發生變化,滬深主板上市公司和新三板公司中的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企業都會占據主流。為此,對大數據分析師、區塊鏈技術架構師、人工智能軟件工程師等人才和職位,要從主體支持、平臺支持、創新支持、金融支持、人才支持等方面詳細制定相關支持和獎勵政策,營造公平競爭環境,讓這些人才真正流入創新型企業,并且能待得住、沉下心。而南方、易方達、嘉實、華夏、匯添富、招商等六家基金的3年封閉運作戰略配售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LOF)的發行,讓中小投資人有了分享新經濟發展紅利的可靠途徑,滬深市場結構也將發生深刻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