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資源稅框架中,未來油氣資源稅的改革力度將加大,煤炭資源稅征收的力度則較業內預料的要小。
據上海證券報消息,近日一份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下稱《條例》)稱,未來油氣資源稅的改革力度將加大,煤炭資源稅征收的力度則較業內預料的要小。
財政部去年5月20日公布的《新疆原油天然氣資源稅改革若干問題的規定》宣布,新疆的油氣資源稅從去年6月1日起實行從價計征,稅率為5%。當時,業內普遍認為,改革全面推廣后的油氣資源稅稅率也將定在5%。但修訂后的《條例》卻將油氣資源稅稅率定為5%-10%,力度再次加大。
油氣資源稅提高,中國石油(11.42,-0.04,-0.35%)、中國石化(8.46,-0.01,-0.12%)將直接受到影響。交銀國際油氣分析師賀煒測算,如果按國際油價100美元、資源稅率10%測算,則每噸原油的資源稅可高達500元。
中石油集團一位高層在接受媒體采訪時稱,如果僅改革資源稅,不調整特別收益金的話,對企業發展會非常不利。
賀煒表示,石油行業已沒必要再加稅,因目前的稅負已經很重,而開采成本又越來越高,已接近每桶40美元。
修訂后的《條例》顯示,未來煤炭資源稅仍按從量定額征收,定額也只是小幅提高,從原先的每噸0.3元—5元提升為每噸0.3元—8元,這與業界原先的預期截然不同。業內人士稱,此舉或為緩解煤電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