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商標并不是什么新鮮事物,它通常指的是由眾多的自然人和企業組成一個行業協會或其它集體組織來共同申請某一商標,并共同使用。集體商標由于能形成數量優勢,取得規模效應,所以廣泛的受到中小五金企業和行業協會的歡迎。
但集體商標對企業提出了更加嚴格的要求:
一、集體商標準入制度
并不是在集體商標所指的地域內就自動擁有使用集體商標的權利,必須經過行業協會批準,達到一定資質方可使用。
據了解,五金行業內首例“集體商標”“金沙五金”獲批后,由佛山地區的五金商牽頭,制訂中小企業準入章程及質量檢驗標準,加入協會才可使用“金沙五金”商標,防止集體商標被濫用。
二、龍頭企業帶頭作用
實力稍大的企業都會有自己的品牌,他們的精力往往在經營自有品牌上,而集體商標的使用和管理權在相關的行業協會手上。必須通過抓推廣使用,提升區域名牌影響力。
如“新昌軸承”品牌組織了浙江區域名牌標志推廣使用動員大會,部署落實“新昌軸承”浙江區域名牌標志推廣使用工作。走訪行業龍頭骨干企業,在龍頭骨干企業中率先使用“新昌軸承”浙江區域名牌標志。督促軸承行業協會動員會員積極使用區域名牌標志。
三、通過科技人員指導,幫助企業質量提升
申請集體商標的好處在于不改變單個成員身份的條件下,通過共同使用統一的商標把所有單個成員的生產經營能力有效組合起來,形成數量優勢,節約成本,取得規模效應并保護產業。
在已經擁有集體商標的情況下,要不斷通過行業協會的監督指導作用,幫助企業進行質量管理、標準計量、檢驗檢測、科技創新等活動。
編后語:
五金行業集體商標“看上去很美”,實際用起來是否能夠發揮出應有的作用呢?讓我們一起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