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強“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金融服務的決策部署,有效引導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題,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聯合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行鄭州中心支行、河南銀保監局、河南證監局等單位研究制定了《河南省“專精特新貸”業務實施方案》及相關細則。根據《關于印發<河南省“專精特新貸”業務實施方案>的通知》(豫工信聯文〔2022〕74號)相關要求,現面向各銀行、擔保機構、天使風投創投基金公開遴選第二批合作機構。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合作機構申報條件
(一)合作銀行申報條件: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大型國有商業銀行、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且在河南省設有分支機構的省級分行(一級分行)、河南省內依法設立的地方法人銀行總行。
2.依法成立、管理規范、內控機制健全,近兩年無重大違法違規違紀事項。
3.將“專精特新貸”納入全面風險管理體系并實行統一管理,配套建立“專精特新貸”業務實施方案,明確相應客戶或項目準入條件、審批流程、授信額度、融資成本和服務時效。
4.建立“專精特新貸”專項服務機制,明確經營管理架構、職責分工、專職審批人員;建立獎懲和盡職免責機制;明確“專精特新貸”業務風險管控指標,包括但不限于貸款限額、不良貸款率等內容。
(二)合作擔保機構申報條件:
1.注冊地在河南區域內,優先選擇納入河南省再擔保體系的融資性擔保機構。
2.依法成立、管理規范、內控機制健全,近兩年無重大違法違規違紀事項。
3.配套建立“專精特新貸”產品實施方案,支持“見貸即保”,設定明確的客戶或項目準入條件、審批流程、授信額度、收費標準和服務時效。
(三)合作天使風投創投基金申報條件:
1.符合《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令第39號)或者《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中國證監會令第105號)相關規定,按照上述規定完成備案且規范運作的天使風投創投基金。
2.擁有健全的投資管理團隊,具有豐富的投資案例,優先選擇專注投資河南省內項目的投資機構。
二、申報資料清單
(一)合作銀行
1.基礎資料:
(1)本機構基本情況介紹。
(2)省級分行(一級分行)或法人銀行營業執照(復印件)。
(3)金融服務中小企業情況:近兩年普惠金融、科技金融等業務開展情況;近兩年支持各梯次“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情況,包括信貸投放規模、現有貸款余額、貸款利率等內容;與擔保機構的合作情況。
(4)“專精特新貸”遴選合作機構基礎數據表(見附件,加蓋單位公章)。
2.承諾書:
申請“專精特新貸”業務的銀行,承諾書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承諾自愿接受《河南省“專精特新貸”業務實施方案》及相關配套細則有關要求。
(2)承諾依法開展經營活動,近兩年在經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違規事項。
3.本行“專精特新貸”業務服務方案。其中包括:
(1)“專精特新貸”業務組織管理機構情況(包括但不限于是否設立專門部門或機構、主要經營機構及人員構成)。
(2)明確相應客戶或項目準入條件、審批流程、授信額度、融資成本和服務時效。
(3)已出臺(或擬出臺)的針對“專精特新貸”業務的專項考核、激勵和盡職免責等相關文件。
(二)合作擔保機構
1.基礎資料:
(1)本機構基本情況介紹。
(2)營業執照、有效期內的經營許可證、2021年度審計報告(帶備案驗證碼)等材料(復印件)。
(3)擔保機構簡介,近兩年擔保業務開展情況、與銀行的合作情況、有效期內的銀行授信額度及在保余額情況。
(4)“專精特新貸”遴選合作機構基礎數據表(見附件,加蓋單位公章)。
2.承諾書:
申請“專精特新貸”業務的擔保機構,承諾書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承諾自愿接受《河南省“專精特新貸”業務實施方案》及相關配套細則有關要求。
(2)承諾依法開展經營活動,近兩年在經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違規事項。
3.本機構“專精特新貸”業務服務方案,其中包括:
(1)明確“專精特新貸”業務組織管理架構。
(2)“專精特新貸”業務的擔保要素、收費標準、擬制定的“專精特新貸”業務審批流程(綠色通道)、審批時限。
(3)已與銀行簽署的“見貸即保”批量擔保業務的合作協議及相關證明材料。
(4)2021年支持各梯次“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數量及在保余額情況(含擔保金額、擔保費率、保證金收取等情況)。
(三)合作天使風投創投基金
1.基礎資料:
(1)本機構基本情況介紹。
(2)管理機構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的登記備案證明。
(3)基金產品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的登記備案證明。
(4)管理機構的情況介紹。包括投資管理團隊簡介、近兩年投資案例。
(5)“專精特新貸”遴選合作機構基礎數據表(見附件,加蓋單位公章)。
2.承諾書:
申請“專精特新貸”業務的天使風投創投基金,承諾書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承諾自愿接受《河南省“專精特新貸”業務實施方案》及相關配套細則有關要求。
(2)承諾依法開展經營活動,近兩年在經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違規事項。
三、其他事項
(一)各機構申報材料紙質版按順序制作目錄后膠裝成冊,一式6份,加蓋公章(各項資料分別蓋章,并加蓋騎縫章),于2022年5月18日17時前送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1009室(鄭州市鄭東新區熊兒河路93號鹽業大廈)。同時電子版(紙質版蓋章后的掃描件)以PDF格式發送至hngxtzxjrz@163.com。
(二)按照“自愿申報、公平公開、擇優選定”的原則,分批公布、動態調整相關合作機構并向社會公告。
聯系人:李 濤 65507500 苗晟偉65507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