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河南銀保監局、河南省科技廳、河南省工信廳、河南省財政廳、河南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行鄭州中心支行等6部門印發《河南銀行業保險業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分別從明確服務重點、健全體系機制、創新特色產品、強化聯動合作等六個方面提出20條措施,引導金融機構進一步支持河南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帶動更多中小企業走“專精特新”發展之路。
意見提出,力爭到2025年,對全省各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金融服務覆蓋率達到100%,對單項冠軍企業、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和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授信合作與保險保障100%覆蓋。
明確重點服務客戶
意見指出,各銀行保險機構要將我省單項冠軍企業、國家級“小巨人”企業和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作為重點支持對象,助推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成長為國內市場領先的“小巨人”企業,助推“小巨人”企業成長為國際市場領先的單項冠軍企業;要將創新型中小企業和市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作為拓寬客戶基礎的重要來源,加大跟蹤營銷和培育輔導力度,推動企業提質升級。建立健全“白名單”制度,強化金融便利服務,原則上,單項冠軍企業、國家級“小巨人”企業和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均應納入“白名單”。
要建立“金融服務專員制”,安排專人重點做好單項冠軍企業、國家級“小巨人”企業和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日常貼身服務,快速響應金融服務需求。要建立行(司)高管或相關部門負責人分層級定期走訪機制,定期深入企業開展服務跟蹤后評價,動態調整金融服務舉措。要建立常態化銀企對接機制,參與或組織線上線下銀企對接活動,組織開展拓客營銷競賽,進一步密切銀企關系,提升金融服務深度廣度。
完善“專精特新”服務體系機制
各銀行業機構要將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納入優先支持領域,在信貸規模上優先保障,確保信貸增速不低于各項貸款整體增速、有信貸余額戶數不低于上年末水平。
要完善利率定價機制,疏通內部利率傳導機制,用足用活央行直達貨幣政策工具和專項再貸款等優惠資金,對于納入普惠貸款統計范圍的“專精特新”小微企業新發放貸款,要執行普惠貸款內部資金轉移價格優惠政策。
要開辟授信審批綠色通道,針對“白名單”內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授信需求,要適當簡化程序,探索運用信貸工廠、集中作業、前置審批、專人專審等模式,實現即報即審,提高審批效率。
創新“專精特新”特色金融服務
鼓勵各銀行業金融機構推出“專精特新貸”,滿足企業日常資金周轉、科技研發、技術改造、成果轉化、購置固定資產等經營活動以及不同階段的資金需求。基于企業固定資產購建或技術升級改造需求等,研發提供“廠房貸”“技改貸”等中長期項目融資或融資租賃服務。
要創新采用數字供應鏈產品及數字信用憑據等工具,有序發展面向上下游企業的應收賬款、預付款、票據、存貨、倉單等質押融資業務,以及保函、信用證、資金監管等多樣化金融服務,培育小微企業客戶集群,支持其融入行業龍頭企業供應鏈創新鏈。
鼓勵省內大型銀行、股份制銀行,以及具備條件的法人銀行業機構,在政策允許的前提下,提供“商行+投行”的跨市場服務,依托總行綜合金融服務能力和服務體系,加強與省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各級政府產業引導基金、創業投資基金、風險投資機構、私募股權投資機構等協同合作,甄選創投機構已投資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探索開展基于“貸款+可轉債/可認股選擇權”模式的投貸聯動業務,為優質項目提供信貸資金支持。
要抓住北京證券交易所成立帶來的業務機遇,聯動優質券商,為企業提供上市顧問、IPO保薦承銷、募集資金監管等金融市場服務。要充分發揮承投聯動優勢,為企業提供債券承銷、債務融資工具、并購貸款等融資支持,拓展企業債務融資產品服務體系。
各保險公司要圍繞企業融資、科技研發、成果轉化、知識產權創造保護等領域創新風險,積極推出“專精特新險”,為企業提供信用保證保險等產品服務。
附指導意見全文:
關于河南銀行業保險業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
各銀保監分局(含濟源監管組),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和省直管縣(市)科技、工信、財政、地方金融主管部門,各市人行中心支行,各政策性銀行、大型銀行河南省分行,各股份制銀行、外資銀行鄭州分行,河南省聯社,中原銀行、鄭州銀行,鄭州轄區各村鎮銀行,中原農險,各省級保險分公司:“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是創新的生力軍,在加快解決“卡脖子”難題和“固鏈、補鏈、強鏈”過程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培育一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提升中小企業創新能力的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實我省第十一次黨代會精神,錨定“兩個確保”,全面實施“十大戰略”要求,引導金融機構進一步支持我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帶動更多中小企業走“專精特新”發展之路,制定本指導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以及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河南重要講話精神,以推動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充分發揮銀行業保險業服務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積極作用,促進中小企業走專業化、精細化、特色化及新穎化發展道路,融入供應鏈、創新鏈、價值鏈,助力實現產業基礎高級化、產業鏈現代化。
(二)基本原則
——堅持精準服務。尊重科學和產業發展規律,以市場需求為導向,重點支持符合國家和省市產業政策方向,堅持專業化發展戰略、具有持續創新能力和研發投入、重視并實施長期發展戰略、具有一定的示范推廣價值的產業鏈鏈條企業。
——堅持改革創新。以促進經濟結構優化調整,推動金融機構深化改革轉型,通過助力產業鏈“補短板”“鍛長板”,引導金融機構轉思路、建機制、創特色、樹品牌,錨定全省發展戰略,打造有效服務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的金融載體。
——堅持統籌協調。充分調動政府、企業、市場等各方面積極性,直接融資與間接融資相互補充,政策性金融與商業性金融共同發力,銀行、保險、信托和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各司其職,加強協同,形成支持“專精特新”的強大合力。
——堅持審慎包容。統籌發展與安全,鼓勵基于企業需求依法依規開展金融創新。完善風險控制機制,設置適當的風險容忍度和差異化監管安排,積極運用多層次風險分擔和補償機制,構建“專精特新”金融服務長效機制。
(三)工作目標。緊跟全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規劃,加大金融服務保障力度,力爭到2025年,對全省各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金融服務覆蓋率達到100%,對單項冠軍企業、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和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授信合作與保險保障100%覆蓋。各銀行保險機構建立起戰略目標清晰、服務體系健全、體制機制完備、特色產品突出的“專精特新”金融服務格局,為推動全省創新驅動戰略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撐。
二、明確“專精特新”金融服務重點
(四)明確重點服務客戶。各銀行保險機構要圍繞國家和河南省優質企業梯度培育體系,強化分層分類服務。其中,要將我省單項冠軍企業、國家級“小巨人”企業和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作為重點支持對象,助推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成長為國內市場領先的“小巨人”企業,助推“小巨人”企業成長為國際市場領先的單項冠軍企業;要將創新型中小企業和市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作為拓寬客戶基礎的重要來源,加大跟蹤營銷和培育輔導力度,推動企業提質升級。要密切對接省市工信部門,及時獲取更新“專精特新”“小巨人”等企業名單,結合本行風險偏好,優勢特長等,建立健全“白名單”制度,強化金融便利服務,原則上,單項冠軍企業、國家級“小巨人”企業和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均應納入“白名單”。
(五)聚焦重點支持領域。根據國家政策導向,要重點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加大創新投入,推動關鍵技術創新和核心成果產業化,高質量服務工業“四基”領域,以及制造強國戰略明確的十大重點產業領域“補短板”“鍛長板”。要支持企業提升產業鏈供應鏈穩定性和競爭力,聯動服務重點行業龍頭企業及其上下游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圍繞產業鏈開展關鍵基礎技術和產品的產業化攻關,推動產業鏈補鏈延鏈固鏈。要支持企業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改造,充分發揮金融科技優勢,將數字化產品、服務和平臺嵌入到企業的生產制造、財務管理、銷售采購、品牌推廣等環節,推動企業業務系統向云端遷移。
(六)建立重點工作機制。要建立工作推動機制,各行(司)要成立由單位分管負責人任組長,供應鏈、普惠、投行、零售等相關條線部門負責人為小組成員的專項工作組,負責制定工作目標、把牢工作方向、抓好工作落實。要建立“金融服務專員制”,安排專人重點做好單項冠軍企業、國家級“小巨人”企業和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日常貼身服務,快速響應金融服務需求。要建立行(司)高管或相關部門負責人分層級定期走訪機制,定期深入企業開展服務跟蹤后評價,動態調整金融服務舉措。要建立常態化銀企對接機制,參與或組織線上線下銀企對接活動,組織開展拓客營銷競賽,進一步密切銀企關系,提升金融服務深度廣度。
三、完善“專精特新”服務體系機制
(七)發揮差異化金融服務優勢。開發銀行要加強對國家級“小巨人”企業和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重點支持,在業務范圍內為符合條件的企業技術改造和轉型升級提供金融支持;進出口銀行、出口信用保險要發揮外向金融引領作用,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出海”,助力提高產品出口競爭力;大型銀行和股份制銀行要充分利用總部集團內部牌照多元、產品多樣的優勢,為企業提供包括信貸、金融租賃、債券承銷、股權投資等在內的立體化金融服務。地方法人銀行要深入細分行業和具體領域,緊盯企業需求,加大銀政合作,綜合運用知識產權融資、弱擔保及信用類融資、風險分擔與補償類融資等多種方式提升服務覆蓋面,將融資服務做專做精做出品牌。非銀機構要發揮各自專業特色優勢,圍繞股權融資、設備租賃服務等,探索加大支持力度。各保險公司要著力拓展保險種類,依托總公司為企業提供全流程、全覆蓋的綜合保險服務方案。
(八)完善專項資源配置機制。各銀行業機構要將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納入優先支持領域,在信貸規模上優先保障,確保信貸增速不低于各項貸款整體增速、有信貸余額戶數不低于上年末水平。要加強內部各相關條線資源統籌,及時滿足企業支付結算、并購貸款、債券承銷、股權融資、財富管理、個人金融等綜合化金融服務需求。要完善利率定價機制,疏通內部利率傳導機制,用足用活央行直達貨幣政策工具和專項再貸款等優惠資金,對于納入普惠貸款統計范圍的“專精特新”小微企業新發放貸款,要執行普惠貸款內部資金轉移價格優惠政策;對于未納入普惠貸款統計范圍的“專精特新”制造業企業新發放貸款,要執行制造業貸款內部資金轉移價格優惠政策。要落實服務價格管理要求,規范服務收費,切實減輕企業負擔。要加強專業化人才隊伍建設,打造既懂金融又懂產業、既懂信貸服務又懂綜合金融服務的復合型人才隊伍,充實到前中后臺,提升對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金融服務能力。各保險公司對于“專精特新”企業的理賠申請,要做到快理快賠,優先賠付。
(九)建立專項審批風控機制。針對“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研發投入規模大、盈利周期長、技術迭代快等特點,各銀行業機構要革新風控和信貸評審理念,從傳統的緊盯財務報表的審貸模式,向判斷企業成長性的審貸模式轉型,加強對行業成長性、企業核心競爭力、創始人團隊專業能力、主營業務發展可持續性的關注和研究,以及對行業整體與企業個體綜合研判。要開辟授信審批綠色通道,針對“白名單”內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授信需求,要適當簡化程序,探索運用信貸工廠、集中作業、前置審批、專人專審等模式,實現即報即審,提高審批效率。要密切關注“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名單、資質條件和優惠政策的變化情況,對出現經營嚴重下滑等風險信號的客戶,要及時采取增加擔保、提前還款等措施,切實防范風險。
(十)健全專項考核激勵機制。各銀行業機構要逐步探索建立單獨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金融考核辦法,結合區域特點,將信貸投放、客戶覆蓋、信用貸款、中長期貸款、續貸和首貸等逐步納入考核指標體系,并適當提高“專精特新”指標在總體考核中的權重。要建立并落實“專精特新”授信盡職免責制度和容錯糾錯機制,明確對分支機構和基層人員的盡職免責認定標準和免責條件,將授信盡職免責與不良貸款容忍制度有機結合,對分支機構可執行差別化的容忍度,對不良貸款率未超出容忍度標準的分支機構,在無違反法律法規和監管規則行為的前提下,可對分支機構負責人、相關業務部門和從業人員免于追責,鼓勵通過依法合規的核銷、轉讓等方式,加大對科技型企業不良貸款的處置力度。要適當安排專項激勵費用補貼、適當下調利潤考核要求、加大不良貸款核銷力度,提升基層“敢貸、愿貸”積極性。
四、創新“專精特新”特色金融服務
(十一)開展專業化信貸服務。鼓勵各銀行業金融機構推出“專精特新貸”,滿足企業日常資金周轉、科技研發、技術改造、成果轉化、購置固定資產等經營活動以及不同階段的資金需求。針對“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經營發展穩健、主營業務突出等優勢,大力發展基于企業結算、納稅、用工、用地、進出口貿易等信息的信用融資,不斷提升信用貸款占比;將企業所擁有的核心知識產權、核心專業設備、人才數量等級等納入授信評價標準,積極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核心專業設備抵押貸款和科技人才信用貸款,力爭知識產權質押貸款年累放戶數、年累放金額持續合理增長;基于企業固定資產購建或技術升級改造需求等,研發提供“廠房貸”“技改貸”等中長期項目融資或融資租賃服務;充分利用省市科技風險補償資金,積極聯動科技主管部門、專業評估機構等,參與發放“科技貸”等風險分擔與補償類貸款。針對企業貸款到期后仍有融資需求,又臨時存在資金困難的“專精特新”類企業,積極開發“接力貸”“年審貸”等續貸產品或還款期限靈活的“循環貸”產品。圍繞“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股東、高管、骨干員工等零售金融需求,提供消費信貸、信用卡、理財、私人銀行等多樣化金融產品。
(十二)發展供應鏈金融服務。各銀行業機構要牢牢把握“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在增強產業鏈供應鏈自主可控能力中的中堅作用,積極發展供應鏈金融,支持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鼓勵加強對重點產業的運作模式、運營規律的深入研究和及時跟蹤,深化與重點行業核心企業的戰略合作,共同搭建供應鏈金融平臺,依托合同訂單、資金流信息、物流信息等數據,“一企一策”制定覆蓋上下游企業的綜合金融服務方案,提高產融雙方系統對接效率。要創新采用數字供應鏈產品及數字信用憑據等工具,有序發展面向上下游企業的應收賬款、預付款、票據、存貨、倉單等質押融資業務,以及保函、信用證、資金監管等多樣化金融服務,培育小微企業客戶集群,支持其融入行業龍頭企業供應鏈創新鏈。要順應“專精特新”集聚發展的潮流,支持地方打造一批“專精特新”特色園區,充分利用園區了解客戶、依托政府、規模集中、要素集聚的優勢,探索推動“專精特新”園區貸,為企業提供更加直接和準確的支持。
(十三)深化跨市場金融服務。針對“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成長性較強的特點,鼓勵省內大型銀行、股份制銀行,以及具備條件的法人銀行業機構,在政策允許的前提下,提供“商行+投行”的跨市場服務,依托總行綜合金融服務能力和服務體系,加強與省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各級政府產業引導基金、創業投資基金、風險投資機構、私募股權投資機構等協同合作,甄選創投機構已投資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探索開展基于“貸款+可轉債/可認股選擇權”模式的投貸聯動業務,為優質項目提供信貸資金支持。要發揮商業銀行客戶資源優勢,為創投機構、股權投資基金等提供項目導入和投資推薦服務,幫助企業開展直接融資,支持駐豫分支機構加大系統內部協調力度,通過銀行總行具有投資功能的子公司、保險總公司等,為省內“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提供股權融資,或者通過資管產品依法投資企業權益類資產。要抓住北京證券交易所成立帶來的業務機遇,聯動優質券商,為企業提供上市顧問、IPO保薦承銷、募集資金監管等金融市場服務。要充分發揮承投聯動優勢,為企業提供債券承銷、債務融資工具、并購貸款等融資支持,拓展企業債務融資產品服務體系。
(十四)創新特色化保險服務。各保險公司要圍繞企業融資、科技研發、成果轉化、知識產權創造保護等領域創新風險,積極推出“專精特新險”,為企業提供信用保證保險等產品服務。支持開展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保險和新材料首批次應用保險,推動科技成果轉化應用。鼓勵加快知識產權保險布局,加速知識產權執行險、知識產權侵權責任險、知識產權被侵權損失險落地應用。鼓勵通過承保大型商業保險和統括保單方式,為企業提供跨區域保險保障。聚焦戰略科技人才、科技領軍人才等,提供職業責任、人身意外、健康養老等保險保障服務。
五、強化“專精特新”服務合作聯動
(十五)完善“銀政企”對接機制。各銀行保險機構要深化與政府主管部門合作,以簽訂助力“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政銀戰略合作協議為契機,建立針對“專精特新”工作的定期溝通機制和信息共享機制,及時掌握最新政策導向。要主動融入省市中小企業創新發展公共服務體系,強化與省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等合作,拓寬獲客渠道,提升對接效率。要堅持“融資”與“融智”相結合,積極參與“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與扶持工作,在行(司)內組建“專精特新”專屬金融服務顧問隊伍,深入研究細分領域市場格局和發展趨勢,熟練掌握“貸、保、債、股、租”等產品業務,緊密結合企業發展需要,及時為企業提供財務、經管、金融、法律等多方面咨詢顧問服務。
(十六)健全風險分擔補償機制。各銀行業機構要積極開展針對“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融資增信合作,用足用好各地政府貼息機制、產業引導基金、風險補償金、風險緩釋資金池等財政支持政策,加強與中原再擔保集團及各融資擔保機構合作,充分發揮融資擔保增信分險作用,有效提升企業融資可得性。要深化“政銀保”合作,充分利用三方風險共擔機制和政府超賠補貼機制,加強融資支持。銀行業機構要加強與保險公司的客戶數據信息互通互聯,將信用保證保險,以及各類面向“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財產險、人身險等作為風險緩釋手段,弱化融資擔保要求,降低企業融資門檻。
(十七)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機制。各銀行保險機構要以國家加強信用信息共享應用為契機,以數字化轉型為依托,積極聯動省金融服務共享平臺、“銀稅互動”平臺、“信豫融”平臺及知識產權質押信息平臺等,根據自身業務特點和市場定位,充分利用掌握的行內客戶信息,以及納稅、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繳納、進出口、水電氣、不動產、知識產權、科技研發等外部信息資源,實現對“專精特新”中小微企業的精準“畫像”,推動開發完善信用評價模型,創新優化信貸保險產品,促進提升金融服務水平。各銀行保險機構要主動向政府部門反映數據需求,助力政府更大維度整合各職能部門全量涉企信用、信息數據,提高數據標準化、集約化水平。
六、加強組織保障
(十八)壓實工作責任。銀行保險機構要緊盯工作目標落實、體制機制建設、產品服務創新等,壓實落實各級主體責任,通過組織開展“專精特新”服務走訪年、服務提升年等專項活動,在全行(司)、全社會營造金融支持“專精特新”、支持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等濃厚氛圍。各銀保監分局要加強與地方政府各相關主管部門的溝通協調,積極配合地方政府完善政策環境,大力推進銀企對接、服務進園區等活動,督導轄內機構切實加大“專精特新”金融支持力度。
(十九)加強監管引導。各級監管部門要根據被監管機構的金融功能和市場定位等因素,結合本地產業發展特點和實際,實行差異化監管,科學確定發展目標和監管要求,探索建立金融支持“專精特新”的統計監測和通報評價機制,對于支持力度不足的機構,要加強監管提示、約談、督導,推動其加快整改提升,對支持成效突出的機構,可在風險容忍、監管評價、評先評優等方面予以適當傾斜支持。
(二十)加強經驗交流。各級監管部門、銀行業協會、保險業協會要及時總結工作成效,注重發掘先進典型,可探索建立“輪值培訓”制度,選取轄內標桿機構,定期面向全轄機構開展培訓講座,形成以點帶面、比學趕幫的示范效應,同時,要注重研究吸納相關工作意見和政策建議,及時調整監管政策和要求。各銀行保險機構要注重總結工作中形成的先進做法和典型案例,及時報送河南銀保監局,我局將適時組織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