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的通知》在“放開兩頭”即放開發電側上網電價、用戶側銷售電價方面取得了重要進展,標志著電力市場化改革又邁出了重要一步。10月12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召開“進一步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 專題新聞發布會,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司司長萬勁松表示,《關于進一步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的通知》印發后,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指導各地立即抓好落實,更好發揮市場機制作用,保障電力安全穩定供應,支持新型電力系統建設,服務能源綠色低碳轉型。
萬勁松強調,進一步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確實是電力市場化改革又邁出的重要一步,核心是真正建立起了“能跌能漲”的市場化電價機制。從當前看,改革有利于進一步理順“煤電”關系,保障電力安全穩定供應;從長遠看,將加快推動電力中長期交易、現貨市場和輔助服務市場建設發展,促進電力行業高質量發展,支撐新型電力系統建設,服務能源綠色低碳轉型,并將對加快推動發用電計劃改革、售電側體制改革等電力體制其他改革發揮重要作用。
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司副司長、一級巡視員彭紹宗補充說,國家發展改革委考慮到不同用戶的情況作了針對性安排:一是各地根據情況有序推動工商業用戶進入市場,并建立電網企業代理購電機制,確保平穩實施。二是鼓勵地方通過采取階段性補貼等措施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實行優惠。三是繼續落實好已經出臺的支持民營企業發展、中小微企業融資、制造業投資等一系列惠企紓困措施。
2021年以來,全球能源行業出現新的變化,國際市場能源價格持續走高,部分國家電力價格大幅上漲;我國國內煤炭、電力供需持續偏緊,一些地方出現限電限產。10月8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對做好今冬明春電力和煤炭供應作出部署安排,明確要求要改革完善煤電價格市場化形成機制。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常務會議精神,國家發展改革委在前期持續深化電價市場化改革的基礎上,抓緊研究制定了《關于進一步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的通知》,并于10月11日對外發布。
《關于進一步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的通知》按照電力體制改革“管住中間、放開兩頭”總體要求,在“放開兩頭”方面均取得重要進展,集中體現為兩個“有序放開”。在發電側,有序放開全部燃煤發電上網電價。我國燃煤發電電量占比高,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在發電側上網電價形成中發揮著“錨”的作用。目前,已經有約70%的燃煤發電電量通過參與電力市場形成上網電價。此次改革,明確推動其余30%的燃煤發電電量全部進入電力市場,這樣將進一步帶動其他類別電源發電電量進入市場,為全面放開發電側上網電價奠定堅實基礎。
在用電側,有序放開工商業用戶用電價格。目前,大約44%的工商業用電量已通過參與市場形成用電價格。此次改革,明確提出有序推動工商業用戶都進入電力市場,按照市場價格購電,取消工商業目錄銷售電價。尚未進入市場的工商業用戶中,10千伏及以上的工商業用戶用電量大、市場化條件好,全部進入市場;其他工商業用戶也要盡快進入,屆時目錄銷售電價只保留居民、農業類別,基本實現“能放盡放”。
萬勁松認為,此次改革明確,對暫未直接從電力市場購電的工商業用戶由電網企業代理購電,代理購電價格通過市場化方式形成;要求電網企業首次向代理用戶售電時,至少提前1個月通知用戶,確保改革平穩過渡。
彭紹宗表示,全面放開燃煤發電上網電價,擴大上下浮動范圍,在電力供需偏緊的情況下,市場交易電價可能出現上浮,在一定程度上推升工商業企業用電成本。但是,需要分用戶類別來看,對高耗能企業市場交易電價,規定其不受上浮20%限制,這樣上浮不限,就是要讓用電多、能耗高的企業多付費。其他工商業用戶,單位產品生產用電少,用電成本在總成本中占比總體較低,市場交易電價出現一定上浮,企業用電成本會有所增加,但總體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