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泰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長泰縣推進石材加工企業綜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如下:
泰委〔2019〕 號
中共長泰縣委 長泰縣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長泰縣推進石材加工企業綜合整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巖溪鎮、陳巷鎮、枋洋鎮、林墩辦事處,縣直有關單位:
現將《長泰縣推進石材加工企業綜合整治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按照相關要求,認真貫徹執行。
中共長泰縣委
長泰縣人民政府
2019 年 1 月 日
長泰縣推進石材加工企業綜合整治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關于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部署和要求,深入踐行生態文明建設重要戰略思想,切實抓好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加快推進我縣石材加工企業規范整治,全力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有效推動全縣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根據中央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和省市建筑飾面石材整治領導小組相關工作要求,結合我縣實際情況,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綜合整治的必要性
二十世紀九十年代初,隨著吳田山建筑飾面用花崗巖礦區開采,我縣石材加工企業發展迅猛,截至目前,全縣石材加工企業共1171家,主要集中于林墩辦事處、枋洋鎮、陳巷鎮、巖溪鎮等4個鄉鎮(辦事處),從業人員(含外來人口)約6萬人,占全縣人口的20%以上。
近年來,我縣認真貫徹黨中央關于生態文明建設的決策部署,全力開展石材規范整治工作。2017年中央環保督察反饋問題以后,我縣全力推進問題整改工作,于2017年底前全面關閉南坑和吳田山礦區,并加快推進礦區生態修復、石材加工企業規范整治等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效。但由于石材行業發展歷史長、總量大,還存在部分石材企業未辦理自然資源、工商、生態環境手續,廠居混雜、設備簡陋、污水治理水平低,揚塵噪音污染重,以及部分堆渣場安全生產和環境隱患問題。堅決按照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和省市建筑飾面石材整治領導小組要求,狠下決心抓好石材加工企業規范整治工作,既是加快推進我縣全國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建設的內在要求,更是解決我縣當前生態環境突出問題、提升全縣生態環境質量、推動全縣經濟綠色發展的重要保障。
二、整治目標
第一階段:全面開展石材企業摸底排查,完善臺賬管理;廣泛宣傳,禁止縣境外荒料運入;2019年1月31日前先行關閉陳巷美彭、林墩江都收費站以上79家石材企業,4月底前完成其余石材企業停業整治工作。
第二階段:統一規劃1-2個石材加工集中區,建設統一標準的廠區,采用先進生產工藝,完善綜合配套設施,提升集中區內石材企業污染整治標準,切實解決石材企業環境污染問題。做好原有石材企業的轉型升級,引導企業從事現代農業、第三產業等,解決石材行業從業人員的就業問題。
三、重點整治任務及要求
(一)全面停業整頓整改
1、層層宣傳發動。2019年1月底前,縣委縣政府制定《長泰縣石材加工企業綜合整治工作方案》,并召開縣政府常務會、縣委常委擴大會、全縣干部大會、石材業主會議,并通過電視、網絡、微信公眾號等媒體廣泛宣傳,為全面推開整治工作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責任單位:縣工信局、縣委宣傳部、縣廣電新聞中心、巖溪鎮、陳巷鎮、枋洋鎮、林墩辦事處
2、全面摸底登記造冊。巖溪鎮、陳巷鎮、枋洋鎮、林墩辦事處對本轄區內的石材企業進行全面摸底排查,逐家登記業 主姓名、企業地點、占地及廠房面積、生產設備數量、證照辦理情況,進一步完善企業情況臺賬。
責任單位:縣工信局、巖溪鎮、陳巷鎮、枋洋鎮、林墩辦事處
3、全面停業整治。2019年1月31日前,先行關閉陳巷美彭、林墩江都收費站以上79家石材企業,其余石材加工企業于2019年4月30日前全部停業整治。
責任單位:陳巷鎮、林墩辦事處林墩辦事處、枋洋鎮、陳巷鎮、巖溪鎮
(二)統一規范建廠
1、統一規劃石材加工集中區。縣政府牽頭,在林墩民營創業園、陳巷港園工業園規劃石材加工集中區,建設容納約200家規范化的石材深加工企業。林墩辦事處、枋洋鎮、陳巷鎮、巖溪鎮等石材企業符合經濟產業政策、環境保護、用地規劃、土地產權政策、安全生產要求,并持有相關證照的企業,必須進駐集中區。
牽頭單位:林墩辦事處、陳巷鎮
責任單位:縣工信局、自然資源局、林業局、生態環境局、水利局、巖溪鎮、枋洋鎮
2、嚴格落實各項審批手續。進入園區的企業必須采用先進生產工藝,通過用地、環保審批,辦理營業執照、土地證、房產證、排污許可證;落實安全生產制度和規范,并在產值、稅收達到相關要求(見附件2)。
3、建設標準化的工廠。廠房必須采用混凝土或鋼結構,生產區地面全部水泥硬化,產生粉塵的車間必須密閉,實行雨污分流,做到廢水零排放,采取隔音降噪措施,噪音控制在《工業企業廠界噪聲標準》內。廠界圍墻1.8米以上,杜絕廠界外露天加工。石材廢料及廢渣必須做到規范處置、綜合利用。
4、綜合利用廢料、廢渣。兩個石材加工集中區需配備廢料、廢石渣綜合利用企業,將廢料用于生產石子、機制沙,廢石渣采用脫水工藝處理后,用于生產新型加汽磚或人造石等。
(三)強化綜合執法
1、嚴厲打擊非法采礦。根據《長泰縣關閉吳田山飾面用花崗巖礦區工作方案》和《吳田山及周邊庫區2018-2020年生態環境整治實施方案》,健全吳田山礦區綜合執法隊伍,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強化礦區日常巡查監管,嚴厲打擊非法偷采行為,督促礦區(堆場)業主于2019年5月31日前搬離堆放在陳巷美彭、林墩江都收費站以上囤積的荒料。
牽頭單位:縣自然資源局
責任單位:巖溪鎮、陳巷鎮、枋洋鎮、林墩辦事處,縣直有關單位
2、打擊縣境外荒料輸入。加大宣傳力度,引導石材企業主不從縣外購入荒料。加強縣域交界處車輛檢查,2019年1月21日起,禁止縣境外石材荒料運入我縣,減輕我縣消化庫存石材荒料壓力。
牽頭單位:縣交通運輸局
責任單位:交警大隊、公路局、巖溪鎮、陳巷鎮、枋洋鎮、林墩辦事處
3、打擊停業整頓期間違法生產行為。2019年5月1日起,抽調縣生態環境局、工信局、應急管理局、市場監管局、林業局、水利局、自然資源局、公安局、檢察院、法院等縣直單位干部及和石材生產企業屬地鄉鎮相關工作人員,組成4支綜合執法隊,深入林墩辦事處、枋洋鎮、陳巷鎮、巖溪鎮開展綜合執法活動,督促石材企業主落實停業整頓相關要求。屬地鎮(辦事處)要組織人員加強巡查管控,及時處置違法生產行為,拒不執行的上報綜合執法隊進行處理。
牽頭單位:縣工信局
責任單位:縣生態環境局、應急管理局、市場監管局、林業局、水利局、自然資源局、城管局、 公安局、檢察院、法院、巖溪鎮、陳巷鎮、枋洋鎮、林墩辦事處
(四)推動轉型升級
1、引導產業轉型。對不符合產業布局規劃,但不在敏感區的企業,縣政府出臺轉型鼓勵政策,引導企業從事現代農業、第三產業等,解決石材行業從業人員的就業問題。
牽頭單位:縣工信局
責任單位:縣農業農村局、人社局、文化體育和旅游局、巖溪鎮、陳巷鎮、枋洋鎮、林墩辦事處
2、做好關閉退出。對不符合產業布局規劃,且廠房靠近居民區或處于溪邊等敏感區的企業,實行關閉退出,組織拆除廠房,做到拆平見土、還耕還林。
責任單位:縣工信局、水利局、生態環境局、自然資源局、巖溪鎮、陳巷鎮、枋洋鎮、林墩辦事處
四、強化保障措施
我縣石材加工企業規范整治工作涉及面廣、歷史遺留問題多、整治工作難度大,全縣各級各部門務必充分認識整治工作的緊迫性、復雜性和艱巨性,切實高度重視,采取有力措施,確保做到“五個到位”:
1、思想認識到位。各級各部門要切實提高思想站位,深刻認識到推動石材加工企業規范整治是縣委、縣政府深入踐行生態文明建設重要戰略思想,貫徹落實中央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意見,推動我縣生態環境高顏值和經濟發展高質量的重要決策部署,切實把整治工作作為一項重要的政治任務來抓,不抱任何僥幸心理,不等、不靠,不觀望,全面動員,迅速部署,深入推進,確保整治工作有氛圍、有力度、有成效。
2、組織領導到位。縣委、縣政府成立長泰縣石材生產企業污染規范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詳見附件1),負責全縣建筑飾面石材生產企業污染綜合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協調解決整治過程中出現的重大問題。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掛靠在縣工信局,承擔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具體負責整治工作的組織實施和協調工作。各相關鎮(辦事處)應成立相應的石材生產企業污染規范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切實加強對轄區內石材加工企業規范整治工作的組織和實施,確保整治工作落到實處。
3、部門履職到位。各級各部門要立足自身職能和我縣實際,各司其職、全面履職,并密切配合、通力協作,進一步增強整治工作力度和成效。其中,縣委政法委牽頭開展維護整治期間安定穩定工作;縣公安局負責加強整治區域社會治安管理,做好石材集中區矛盾糾紛調解化解工作,嚴肅追究非法采礦、阻礙石材綜合整治工作等相關人員的刑事責任;檢察院對相關部門移送的案件,及時進行審查或者初查,對觸犯刑法有關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法院依法審判無證非法采礦、破壞礦產資源、等犯罪案件,解決各類矛盾糾紛,維護社會經濟秩序;司法局協助調處解決綜合整治過程中的矛盾糾紛,及時提供必要的法律支撐;信訪局督促指導有關單位及時辦理舉報、信訪等相關事項;工信局牽頭開展石材行業綜合整治提升工作,促進資源綜合利用。按職責牽頭組織采取停止供電措施,嚴防業主私自發電加工生產(水利局、供電公司配合);自然資源局要加強石材礦山開采監督管理,對無采礦許可證等非法開采企業,依法予以處理;生態環境局要加強石材企業生態環境日常監督檢查,查處違法污染環境行為;應急管理局負責石材企業安全生產檢查,牽頭開展廢石渣堆放場安全檢查,防止發生潰壩等安全事故;交通運輸局、交警大隊負責嚴厲打擊查處外來荒料超載車輛等工作;市場監管局嚴格石材生產企業營業執照管理,規范和維護市場經營秩序,依法查處無證無照經營;人社局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資矛盾糾紛;巖溪鎮、陳巷鎮、枋洋鎮、林墩辦事處要牽頭組織實施石材生產企業綜合整治工作;全面分析關閉可能出現的各種問題,及時跟蹤掌握各種社會動態信息,制定綜合整治應急預案,擬定切實可行應對措施,積極化解社會矛盾;縣城管局要加強石材生產企業“兩違”執法力度,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縣直各相關單位要按照各自職能和職責分工,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合力,加快推進污染整治工作,確保綜合整治工作落實到位。
4、工作機制到位。為確保整治工作有序、高效開展,縣石材加工企業污染規范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建立協調會商機制,實行一周一會商、一月一檢查、一季一通報,確保有效跟進整治工作,及時發現存在問題,并督促落實整改。建立舉報投訴機制,在領導小組辦公室開通公開舉報電話,并設立舉報信箱,主動接受社會監督,推動全民參與整治工作。建立督查問責機制,由縣委督查室、縣政府督查室和領導小組辦公室組成聯合督查組,組織開展定期督查和不定期抽查,對于督查發現的問題,及時督辦跟進,對于整治不力、履職不到位的單位或個人,堅決予以組織處理。
5、社會維穩到位。要充分認識石材生產企業污染規范整治工作涉及面之廣、與群眾利益關系之密切,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切實把社會穩定、民生福祉放在首要位置,持續加強社會治安管控力度,深入排查社會矛盾糾紛,防范化解潛在風險和安全隱患,妥善處置各類突發應急事件,全力維護社會安定穩定,全力確保整治工作平穩、有序、順利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