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國務院總理4月19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推出進一步減稅措施,持續推動實體經濟降成本增后勁。會議決定,在一季度已出臺降費2000億元措施的基礎上,進一步推出以下減稅舉措:一是...
國務院總理4月19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推出進一步減稅措施,持續推動實體經濟降成本增后勁。會議決定,在一季度已出臺降費2000億元措施的基礎上,進一步推出以下減稅舉措:
一是從今年7月1日起,將增值稅稅率由四檔減至17%、11%和6%三檔,取消13%這一檔稅率;將農產品、天然氣等增值稅稅率從13%降至11%。
二是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將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上限由30萬元提高到50萬元。
三是提高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自2017年1月1日到2019年12月31日,將科技型中小企業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在企業所得稅稅前加計扣除的比例,由50%提高至75%。
四是在京津冀、上海、廣東、安徽、四川、武漢、西安、沈陽8個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地區和蘇州工業園區開展試點。
五是從今年7月1日起,將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試點政策推至全國,對個人購買符合條件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的支出,允許按每年最高2400元的限額予以稅前扣除。
六是將2016年底到期的部分稅收優惠政策延長至2019年底,包括:對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退役士兵等重點群體創業就業,按規定扣減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企業)所得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