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不斷“出走”的制造業引起了許多思考,而稅費負擔則成了眾矢之的。近日,關于福耀集團董事長曹德旺投資10億元在美國建汽車玻璃廠的新聞引起了輿論的廣泛討論。而與此同時,富士康母公司鴻海集...
不斷“出走”的制造業引起了許多思考,而稅費負擔則成了眾矢之的。近日,關于福耀集團董事長曹德旺投資10億元在美國建汽車玻璃廠的新聞引起了輿論的廣泛討論。而與此同時,富士康母公司鴻海集團也于近日發布公告稱,正在評估美國地區潛在的投資機會。于是,很多人稱“曹德旺要跑了”、“富士康也要跑了”。
對此,曹德旺在接受媒體采訪時指出,美國沒有增值稅,只有40%的所得稅,再結合各項生產成本計算,相較于在中國生產,在美國生產總利潤會多出10%。在國內制造的成本上升成了曹德旺考慮搬遷的原因。
而就在今年上半年,天津財經大學財政學科首席教授李煒光率領課題組對民營企業家稅費負擔進行了調研,期間與100多位企業家座談。調研初步結果顯示,企業家認為稅收負擔很重和較重的比例很高,達到87%。
李煒光表示,目前30%-40%宏觀稅負對企業來說過高,甚至可以稱作“死亡稅率”。因為我國大部分企業利潤率不到10%,30%-40%的稅費負擔會導致大多數東部沿海加工業企業處于困境之中,甚至虧損倒閉。
對于李煒光這份“恰逢其時”的調查研究,以“死亡稅率”來判定中國宏觀經濟的發展是否過于偏頗?盡管一些選擇離開的制造業企業依然會將中國作為業務重心,但這也留給我們許多反思,接下來的稅制改革又該如何走?
對此,《中國產經新聞》記者對李煒光教授進行了專訪。
近年我國“總稅率”居高不下
《中國產經新聞》:激發您對“民營企業家稅費負擔過重”這一課題進行研究的原因是什么?
李煒光:當前有很多民營企業家反映他們的稅費負擔太重,這種聲音聽到的太多了,也引發了我的擔憂:國內宏觀經濟下行的狀況一直沒有得到很好的緩解,是不是跟企業稅負等有關?我們都知道,如果企業的發展狀況不好,那么宏觀經濟層面的發展就會受到影響。
《中國產經新聞》:對于得出“死亡稅率”這一結論您的研究方法是什么,或者說這一研究過程是怎樣進行的?
李煒光:我們主要是通過做調研,設計調研問卷,搞問卷調查,召開座談會等形式,通過調研東北、中南、東部等幾個區域,加起來總共500個左右的企業樣本,通過跟企業家面對面的交談得出了這些信息。
如果用世界銀行世界發展指標中的“總稅率”指標來衡量我國企業所承擔的稅負,就可以很明顯看出結論。總稅率是指企業的稅費和強制繳費占商業利潤的比例,2014年和2015年,中國的“總稅率”維持在68.5%和67.8%的高水平上,不僅高于發達國家也遠高于同類發展中國家。
《中國產經新聞》:您認為稅費過高會直接造成企業走向“死亡”,這是否有些過于夸大稅費對企業發展的影響了呢?
李煒光:我所做的研究內容就是關于稅負調查,所以我要從稅收問題談起。現在企業普遍存在利潤率太低的問題,當前的稅制設計很少考慮到企業的利潤問題。無論是生產還是經營,只要是開發票就要交稅,而不考慮利潤問題,這樣的稅制設計顯然是有問題的,加上各種強制性收費,這些相加會大大超過企業利潤。如果一個企業的利潤空間大,那么它的創新、投資能力就會更大,發展能力就會更強,你說稅收與企業生存有沒有關系呢?
我們在調研中發現了幾個以往大家都不太注意或較少涉及的問題:第一,企業家選擇頻次最多的兩種最不合理的稅分別是企業所得稅和與房產相關的稅,這兩種稅并不是企業家繳納數額最多的稅,但顯然這類“不起眼”的稅在征收過程中給企業家帶來了較大的困擾;第二,企業家普遍認為征稅程序和稅制設計等因素對企業的影響超過稅率,這跟以往我們對“稅負”的理解多少有點不一樣,實際上更合斯密對稅收基本原則的闡述,也說明我國企業家對稅負的判斷也沒有停留在直觀層面;第三,認為稅收負擔很重和較重的企業家比例很高,達到87%,認為稅負可以接受的僅占8%,認為較輕和很輕的僅占1%,反映出我國總體稅負水平可能已經嚴重拖累了企業經營;第四,在回答稅負占營業額比重多少為宜的問題時,有40%的企業認為應該占到10%以下,56%的企業認為應占到10%至20%之間。這說明,我國大多數企業的稅費負擔超過了他們的承受能力,是對過重稅費征收的一種委婉的抗議。
為企業減稅還有空間
《中國產經新聞》:您認為造成目前國內企業稅費負擔過重這一問題的根本原因是什么?
李煒光:主要還是設計制度的思維方式,如果能夠通過調節稅收把企業搞活了,讓企業更有力量去發展,那么宏觀經濟的復蘇也沒有問題。
美國的減稅力度在里根時代就很大,時至今日,美國都在享受里根時代的減稅紅利,里根政府甚至引領了上世紀80年代全球性的減稅運動。實施這種減稅政策,一則,帶來了經濟的繁榮;二則,帶來了新技術與信息革命,包括我們現在說的數字技術繁榮,都跟當年主張減稅的里根經濟學有直接關系。
因此,我們需要改變一些制度設計的傳統思維,多從企業的角度去考慮問題。
《中國產經新聞》:實際上,當前政府也在提倡“減稅”,例如“營改增”等“減稅”政策也在不斷推出,您覺得結合當下的實施效果來看,實際作用如何?是否還有待加強?
李煒光:中央對于“減稅”的決策是非常好的,這是切中了中國當前經濟發展的需要。
對于如何把減輕稅負的問題落實在實際中,還有幾方面需要考慮:第一,所得稅還存在下調空間。企業家反映所得稅重,是我們在調研之前所沒想到的,因為所得稅是非常小的一個稅種,但顯然這類“不起眼”的稅在征收過程中給企業家帶來了較大的困擾。所得稅涉及企業留利多少的問題,不是說企業留利多就都拿去消費了,企業家會有自己的打算,未來的投資創業、技術創新,都需要給企業家留下充足的資金。所以,我們主張所得稅也應該減輕。
第二,流轉稅存在轉嫁不出去的可能。一旦轉嫁不出去,這會成為企業實際上的稅收負擔。將這部分算在企業總稅率的分子上,然后再除以企業的凈利潤,就會清楚看到企業的負擔到底有多重。
第三就是五險一金,這在中國叫職工福利,但本身在國外叫勞務稅,本身性質是稅收,雇主對雇員要繳納強制性稅收,如果這個不降下來的話,企業的利潤空間依然是個問題。
當然還有一些其他的方面有待加強,由此可見企業確實還有很大的減稅空間。
“減稅”之外還可“輕稅”
《中國產經新聞》:您對于接下來的稅收制度改革有哪些意見或建議?
李煒光:未來是直接稅改革要發力,不僅僅是“減稅”,未來更是要“輕稅”,“減稅”是政策,“輕稅”是機制。僅僅靠“減稅”的話,今年減下來,那么明年、后年呢?特別是以后要實行直接稅改革,如果加了新稅的話老稅還要重新改,因此減稅是必由之路,為未來稅制改革留出空間。
“輕稅”是要作為一種制度來建構的,國外有很多這方面經驗,比方說遇到經濟衰退,稅收就要控制在一定范圍之內,施行減稅或者退稅的機制。這需要一定的體制建設包括政府以及國民共同參與才能發揮作用。
雖然對于我們來說,建立這樣的機制還很遙遠,但從理念上我們要轉變一下,中國從歷史來說就是重稅國家,我們不僅需要花很大成本去運行,也給企業家們造成很大負擔。實際上,美國征收的是財產稅,沒有流轉稅,因此它的稅收調整體現在后半程,所以無論什么樣的產業發展都可以適應這種機制。
尤其是當前興起的數字經濟革命,這些互聯網企業并沒有大量的物理成本,不需要存貨,產業鏈條很短,最大的支出就是人工成本,需要人工知識的整合,而在這一方面目前的增值稅不能抵扣,因此對于制造業來說顯得很“吃虧”。從宏觀層面來說,從數字經濟不斷興起的發展趨勢來看,我們亟待從根本上改善當前的稅制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