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1月3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分組審議中小企業促進法修訂草案。常委會組成人員在審議時表示,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依然存在,草案雖然增加了融資支持的規定,但還要有具體措...
11月3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分組審議中小企業促進法修訂草案。常委會組成人員在審議時表示,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依然存在,草案雖然增加了融資支持的規定,但還要有具體措施。李盛霖委員說,中小企業融資難,是一個突出問題,也是很多人關心的問題。現行法律對資金的支持只有一章,這次修訂草案擴大到兩章:財稅支持和融資促進。
草案規定,“國家鼓勵各類金融機構提供適合中小企業特點的金融產品和服務。國家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設立小型微型企業金融服務專營機構”。傅瑩委員認為,這條規定特別切中當前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但光“鼓勵”兩個字解決不了問題,要有具體措施。
劉振偉委員說,對中小企業的金融服務類似于農村金融服務,成本高、風險大、收益低,融資難、負擔重是普遍問題。特別是融資難,金融機構大都按照市場化原則自主經營,如果僅僅依靠市場機制,信貸資金很難主動流向中小企業,這就需要采取一些社會性或者說非市場化的制度安排,加強政府的調控和管理。
杜黎明委員表示,草案對中小企業政策性信用擔保進行了規定,這是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為中小企業融資征信、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的重要途徑,但扶持擔保機構的發展,應從國家層面鼓勵,引導社會擔保機構為中小企業提供信用擔保。
衛留成委員認為,要真正下決心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應在政策性銀行、政策性基金問題上下功夫,研究辦法。還應為中小企業的直接融資拓寬路子,給予更多的政策優惠和更寬松的政策。
列席常委會分組審議的全國人大代表董配永坦言,中小企業遇到的困難多,像大型國有企業有主管部門,有很多政策扶持,而中小企業沒有專門的主管部門,融資難、政策限制多。建議在融資方面能夠讓中小企業享受與大型企業同等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