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來申請1000萬元貸款,經過各種克扣環節,到手卻只有480多萬元。這是《廣州日報》接到的爆料。廣東小企業主戴先生透露,他于2011年9月貸款,期限為三年,當時利率是基準上浮15%...
本來申請1000萬元貸款,經過各種克扣環節,到手卻只有480多萬元。這是《廣州日報》接到的爆料。廣東小企業主戴先生透露,他于2011年9月貸款,期限為三年,當時利率是基準上浮15%,但要一次性給銀行40萬元理財顧問費用。記者梳理發現,在戴先生貸款過程中,擔保公司不僅收取50萬元的擔保費,還截留了105萬元作為保證金。又截留了300萬元資金,強制通過戴先生借貸給另一家公司。再加上疏通關系的費用,戴先生最終拿到手的資金只有480多萬元。
盡管監管信貸政策一直在向小微企業傾斜,但小微企業在貸款方面幾乎沒有議價能力。亂象之一是資金成本遠高于銀行利率,擔保公司貸款中介等機構,會在銀行貸款基準利率之上再 “抽水”3個點左右,還要扣留貸款額度的10%-20%作為保證金。亂象之二是附加條件多,隱性成本不容小覷。比如擔保公司強制截留部分資金作他用。
記者點評:近年來,民間擔保一直處于快速發展狀態。但部分擔保公司不規范運作,事實上抬高了企業融資成本,與降低實體經濟融資成本的要求相違背。有關部門應該加強監管,消除種種亂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