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6月初,美國商務部初步認定中國出口到美國的晶體硅光伏產品獲得超額政府補貼,補貼幅度為18.56%至35.21%。根據美方程序,美國商務部和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將分別于8月和10月對上...
6月初,美國商務部初步認定中國出口到美國的晶體硅光伏產品獲得超額政府補貼,補貼幅度為18.56%至35.21%。根據美方程序,美國商務部和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將分別于8月和10月對上述調查作出終裁。對于美國方面在多晶硅光伏產品中美貿易問題上的糾紛,中國商務部貿易救濟調查局負責人發表談話表示,這是美方在2012年11月對中國輸美光伏產品已征收高額反傾銷、反補貼稅的情況下,再次對中國光伏產品發起雙反調查并試圖征收高額稅,中方對此表示強烈不滿。今年年初美方無視事實及法律依據,適用相互矛盾的原產地規則,對中國同一光伏產品再次啟動調查并做出高稅率初裁裁決。美方對中國產品進行限制的做法,是對貿易救濟措施的濫用,保護色彩十分明顯,勢必使中美光伏貿易糾紛再度升級。該人士強調,頻繁采取貿易救濟措施不能解決美光伏產業自身發展問題,希望美方審慎處理此次調查,盡快終止調查程序,為促進全球光伏產業創造良好競爭環境。中方也將密切關注案件的進展,并保留采取措施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權利。
中美間的光伏產品貿易發展到這一步,且不論美方發起的“雙反”調查是否是無視事實,是否存在法律依據;也不論中方作怎樣的表態,這個結果幾成定局。至于抗辯與終裁,不過是時間問題而已。在這種對中國光伏行業十分不利的形勢下,中國光伏企業要怎樣突圍呢?
首先,中國光伏業“攘外必先安內”。近年來,中國光伏產業發展較快,產能擴張迅猛,但仍存在著核心技術缺失、規模分散、投資過熱等突出問題。其中,規模分散是一種看似沒什么大不了,但在國際市場競爭中,極容易被“各個擊破”的問題。縱觀近幾年來中國各行各業面臨的貿易摩擦,幾乎都是行業大,而企業并不強的狀態,在這種狀態下,國內的企業很難形成強而有力的抗辯機制,光伏行業亦是如此。因此,國內光伏企業應加快調整轉型,建立強而有力的產業聯盟,并建立相應的退出機制,對于技術落后、能耗高、污染重的不上規模的企業要堅決關停。在此基礎上,使國內的光伏行業成為掌握行業核心技術、具有有國際市場競爭力及國際市場話語權的“藍籌股”,在面對貿易糾紛時,可以迅速做出反應,并聯合抗辯,以達到最優效果。
其次,中國光伏業要“吃透兩頭”。中國光伏業從一開始發展就先天不足,“兩頭在外”,上游晶體硅材料依賴進口、下游組件依賴出口。直到今天,這種畸形的結構性問題依然沒有得到有效改善。因此,中國光伏行業未來發展的趨勢同時也是政策扶持的重點,應該在產業上游的核心技術革新及國內太陽能電站的開發上。在技術革新方面,應著重提高硅片生產工藝及電池片的轉化率,以及研發新型太陽能光伏電池研發如量子點電池、有機電池、多晶硅薄膜電池等領域,已達到最終降低發電成本的目的。在產業下游,國內市場的開發將主要來源于大型光伏發電電站建設和分布式光伏發電機組建設,這將成為未來國內市場需求的新增長點。同時,也應該注重未來分布式光伏發電業務的發展,雖然分布式發電的并網難題依然沒有徹底解決,但其成本優勢和靈活性同樣不容忽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