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2月27日,財政部和國稅總局發出通知,把集成電路、移動通信設備、計算機等部分IT產品的出口退稅率提高到17%之后,次日兩部委又宣布自 2005年1月1日起取消電解鋁、鐵合金等商品8%的出口退稅,并擬對它們征收出口稅。一系列政策調整凸顯出來的變化引人注目。這些被取消出口退稅的商品均為資源性產品。
財政部科研所所長賈康表示,現在采取的對資源性產品調低和取消出口退稅率的措施,有利于調控此類行業投資過熱的勢頭,并繼而減緩其他相關行業的投資壓力,以達到宏觀調控的目的。財科所研究員劉尚希則從更廣義的角度談到此次取消這些產品出口退稅的意義。他認為,這些資源性產品的出口在我國經濟發展的初級階段,對增加出口創匯起到了積極作用。但在目前我國外匯儲備已足夠豐富的今天,再鼓勵它們的出口已經沒有多大意義,因為從以往經驗來看,這些產品的出口屬于典型的“賠本也要賺吆喝”不少廠商為了爭取出口退稅,而盲目壓價出口。
劉尚希表示,若把近期一系列出口退稅政策對行業的短期影響,放到整個宏觀經濟的大環境中去考慮,就會發現其實這不見得是件壞事。因為這種出口方式雖然為國家賺取了外匯,但它加大了人民幣的升值壓力,惡化了國內的通貨膨脹形勢,實際上根本無利于全體人民福利的提高,只有利于少數出口部門。此時調低出口退稅率,能減弱匯率壓力,降低宏觀調控壓力。并且,“此次取消部分金屬產品的出口退稅,可能意味著不久中央將在更多產品領域取消出口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