硅片價格暴跌打亂了中國光伏企業的原有步伐。一個月前,無錫尚德宣布終止與MEMC的10年合作協議。為此,尚德支付了2.12億美元的賠償金。尚德宣布毀約后,這個閘口似乎一下子打開了,陸續有光伏企業表示“不排除毀約的可能”。沒有人愿意毀約交巨額賠償金,但是繼續履約可能會被拖死。目前已經公布季報的3家大型光伏企業業績都處虧損狀態。
在國內市場已然開啟之后,為什么會出現大面積毀約的情況?
專家表示,個別企業毀約應視為企業現象,如果是行業內多數企業毀約則體現了市場規律,光伏市場降價已經成為行業發展趨勢。業內人士稱,在中國市場大門打開后,要從根本解決問題,當務之急是盡快建立起自己的標準認證體系。
企業爽約之傷
終止合約后,尚德將不再需要按合約在2011年—2016年間購買大約4.6GW的硅片。預計在接下來的5年內能為尚德電力省下大約4億美元成本支出。
5年前,尚德與MEMC簽訂了為期10年的硅片供貨協議,時限是從2006年至2016年。此前,在硅片供應緊張時,MEMC給尚德40美元/片的價格相當于當時市價的一半。如今,這個價格是3美元/片左右。
晶澳在提交的2010財年年報的補充文件中稱,如果現行價格嚴重低于長期合同價格以及或者無法通過重新協商獲得滿意的采購價格和數量,公司有可能終止履行采購合同。當然,這樣晶澳會招致預付款損失、毀約賠償,如果協議雙方在解約賠償上無法達成一致勢必會引發訴訟。
“晶澳太陽能目前真是進退兩難,下一步只能看市場情況而動。”日前,晶澳太陽能有關人士這樣告訴記者。
據了解,蘇州阿特斯、常州天合等多家光伏組件、電池制造商,均面臨著這樣的局面。
“多晶硅價格最高時達到了每公斤400美元—500美元,而現在,價格已經降到每公斤50美元到60美元。”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副理事長孟憲淦告訴記者,光伏企業長單毀約屬于企業行為,不能單純地上升為行業行為,但是這在某種程度上反映出光伏低價時代的到來。
孟憲淦說,尚德前幾年為保證生產能夠正常進行,在多晶硅價格比較高的時候,與多晶硅廠家簽訂長期訂單合同,這在當時來說是可取的,“占硅為王”。但是今非昔比,面對光伏市場日漸成熟完善,過去的原材料低價如今已成為高價。“由于在多晶硅方面投入巨大,尚德去年的利潤只有20%左右,而英利則達到30%。后者在多晶硅定價方面比較靈活,不會受制于原材料商。”
晶龍實業集團新聞發言人段同剛告訴記者,現在光伏發展還需要政府補貼和扶持,當前光伏業的市場還主要在歐洲,但是歐洲各國降低了對光伏的補貼,很大程度影響了市場業績。同時,由于經濟危機的影響,歐洲經濟發展受到制約,經濟下滑,引發光伏投入減少。“隨著光伏產業技術的成熟、行業的完善以及光伏的普及,降價是早晚的事。”段同剛說。
中投顧問新能源行業研究員沈宏文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目前多晶硅價格下跌幅度遠遠超過光伏企業預期,原有合約價格高于市場實際價格,從目前的態勢來看,多晶硅價格有繼續下降的空間。在此情況下光伏企業繼續執行合同意味著面臨更多的虧損,因此包括尚德在內的光伏企業寧愿支付違約金也不愿意繼續履行合約。全國統一的光伏上網標桿電價已經出臺,盡管價格并不高,但是已經可以確保光照豐富地區的光伏電站盈利。對于光伏企業來說,其利潤來源于進一步降低光伏發電成本。在標桿電價的鼓勵措施下,成本越低的光伏企業所獲得的利潤越高。
“從整個行業來看這是光伏產業的進步,降價是光伏產業發展的必然趨勢,是市場規律作用的結果。”孟憲淦表示,國家補貼太陽能的目的也是為了太陽能發電能達到正常電價標準,實現普及。硅價大幅下降,說明原料完全依賴進口的時代在慢慢終結。過去,中國光伏產業兩頭在外,原材料幾乎完全依靠進口,中國市場的大量需求,無形中將多晶硅的價格推向高位。目前國內多晶硅相繼投產,將價格慢慢拉下來,使價格趨于理性。
標準缺位之痛
近年來,制約我國光伏產業發展的瓶頸主要是上網電價,光伏上網電價是打開國內光伏市場的金鑰匙。雖然上網電價低,但是它的出臺標志著我國光伏市場真正啟動,勢將利好光伏產業發展。
“中國市場的開啟對國內外光伏企業來說都是利好消息,但是,相比較國外的認證、檢測標準而言,中國在認證方面等于就是空白。”晶澳有關人士表示。
“目前國內除了金太陽標準之外,還沒有光伏產業的檢測認證體系和標準。”孟憲淦說,“畢竟中國市場剛剛打開,太陽能發電管理體制還有待逐步完善和健全。”
“與國內產品認證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國外的認證體系就很完善。”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協會副會長朱萃漢告訴記者,中國產品進入國際市場,必須經過產品認證,一般認證時間為半年到一年左右,費用昂貴,而且每年都需要進行認證。“歐、美認證標準還有所不同。”也就是說,中國產品進入歐美市場,需要分別進行產品認證。
據了解,光伏產業認證的標準體系主要有兩套,一個是UL,另一個是IEC的標準。兩者相比一個更注重防火安全性,另一個則更注重材料的耐久性。
在美國,對產品可靠性的要求非常高,相關的法律也非常嚴。在歐洲,盡管也有產品責任法,對于安全責任事故,要求的產品責任賠償金額是有上限的,這樣就使得IEC的標準和UL的標準之間的側重點不同。值得注意的是,UL在歐洲,提供UL-EU的標識,目的是為了保證市場信心,可以告知市場上的投資者還有建設者,他們使用的產品的可靠性以及質量保障。
中電電氣內部人士告訴記者,因為國外電站的建設都需要銀行的貸款,銀行做評估的時候就會看建設方用的是哪家企業的產品,這樣就產生了銀行排名,銀行排名越高,說明產品越好,建設方的資金就會越快批復。
沈宏文認為,隨著國內光伏市場蛋糕越做越大,國外企業的進入也將越來越多,雖然除了在高端市場擁有一定優勢之外,國外光伏企業在國內的施展空間并不大,但是國內在認證檢測方面的要求可能沒有國外嚴格,認證的標準需要進一步完善。
“太陽能發電管理體制有望在”十二五“期間實現完成,但是要避免走風能發電的老路。”孟憲淦說。
晶龍集團董事長靳保芳接受記者采訪時說,國家應盡快制定光伏產業的國家統一標準,規范發展。對布局不合理的企業不予審批立項;對不夠條件的企業限制上馬;對不合格的產品限制出廠上市;對外國企業產品實行準入制度。推動建立產品的認證、監測制度,實現行業的規范化、標準化生產。同時,完善相關產品的質量標準,嚴格產品質量,加強行業監督、凈化市場,提高產品質量,維護我國聲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