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環境保護局:
稀土是不可再生的重要戰略資源。近年來,我國稀土開采無序、亂采濫挖現象普遍,已經對生態環境造成嚴重污染和破壞,影響人民群眾的生產和生活,威脅區域生態環境安全和社會穩定。為加強稀土礦山生態保護與治理恢復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稀土礦山生態保護與治理恢復總體要求
各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要進一步提高對加強稀土礦山生態保護與治理恢復重要性、必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堅持保護優先、綜合治理、多策并舉、標本兼治的方針,強化企業主體責任,落實政府和部門監管職責,切實加強稀土礦山生態保護與治理恢復工作。堅決清理整頓稀土開采中的各種生態破壞等環境違法違規活動,進一步健全和完善稀土開采過程中的生態監管機制。嚴格實施生態保護和治理恢復措施,全面落實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保證金制度,積極探索生態補償機制,形成稀土開發生態保護與治理恢復的長效機制,努力保障區域生態環境安全。
二、堅決清理整頓稀土開采生態破壞等違法活動
省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認真組織、詳細排查轄區內稀土開采活動。排查的主要內容包括:項目基本情況,環境影響評價審批(含輻射環境影響專篇或相關內容)、清潔生產審核實施、礦山生態環境破壞,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工程,礦山生態環境治理恢復方案編制及生態恢復保證金征收等情況(具體見附表)。有關稀土開采中的環境污染問題,應根據《稀土企業環境保護核查辦法》(環辦函〔2011〕362號)規定執行。清理整頓的工作重點:
(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提請當地人民政府,依法關閉在自然保護區、文化自然遺產、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地質公園、重要水源地以及其他國家和地方政府劃定的禁止開發區內的稀土開采活動。
?。ǘ┣謇碚D禁止開發區之外的各種稀土開采違法活動,對造成嚴重生態破壞以及存在重大環境風險隱患的,必須依法進行停產整頓,并給予相應處罰,停產整頓達不到預期目標的,應依法嚴肅查處,并書面告知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建議予以吊銷采礦許可證。加強對限制開發區或其他環境敏感區內稀土開采活動的重點監管。
?。ㄈΝh境影響評價文件未經批準的采礦企業,由具有審批權的環保部門依法責令其停止建設;對采礦企業環保設施未報經環保部門驗收合格而主體生產設施擅自投入生產的,由環保部門依法責令其停止生產。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環保廳要將本轄區的排查和清理整頓結果于2011年9月1日前報送我部。我部將根據各地清理整頓情況,適時公布一批違法稀土開采企業,掛牌督辦,并組織開展專項執法行動。
三、嚴格落實企業責任,實施生態保護與治理恢復工程
為落實《國務院關于切實加強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地質災害防治的若干意見》(國發〔2010〕31號)關于“進一步明確和落實責任主體,建立礦山環境治理和生態恢復責任制”的要求,各地要抓緊建立礦山環境保護責任制度,由采礦權人與項目所在地縣級或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簽訂稀土礦山生態保護與治理恢復責任書,明確礦山治理恢復責任、具體目標、任務和要求。
所有稀土開采企業必須根據《財政部國土資源部國家環??偩株P于逐步建立礦山環境治理和生態恢復責任機制的指導意見》(財建[2006]215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的要求,編制礦山生態保護與治理恢復方案并嚴格執行。其中正在從事采礦作業的采礦權人,應將編制的礦山生態保護與治理恢復方案作為健全日常生態環境管理制度的主要內容上報省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查。采礦權申請人申請辦理新建項目、擴大開采規模、變更礦區范圍或者開采方式的環評文件審批時,應編制礦山生態保護與治理恢復方案,并根據實施情況適時修編。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會同有關部門,對礦山生態保護與治理恢復方案進行論證,并將其作為礦山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組成部分和礦山生態保護日常管理的基本要求。
采礦權人應按照礦山生態保護與治理恢復方案,根據“邊開采,邊治理”的原則,實施生態保護與治理恢復工程,針對含伴生放射性稀土礦山,還要采取相應的輻射防護和放射性污染防治措施。在礦山閉坑、停辦和關閉前,礦山企業應完成生態保護與治理恢復任務,并向省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提交礦山生態保護與治理恢復評估報告,申請驗收。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會同有關部門,對稀土礦山生態保護與治理恢復工作進行階段性檢查和驗收。對檢查和驗收不合格的,要求采礦權人按相關要求進行整改,對于沒有實施生態治理恢復任務的,以及整改后仍然達不到要求的,依法追究采礦權人的責任。
所有稀土開采企業要加強環境應急管理,積極構建防范與應急處置體系,強化應急監測能力建設,落實各項應急措施;建立和完善預測預警機制,開展環境風險評估,加強環境風險隱患排查和整治;按相關規定編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一旦發生突發性環境事件要及時報告并采取有效應急處置措施。
四、推進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保證金制度,建立稀土礦山生態補償機制
為落實國務院關于促進稀土行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有關意見提出的“落實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保證金制度,嚴格企業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的經濟責任”的要求,各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同財政、國土等部門的合作,明確分工,落實責任,按照《指導意見》加快推進稀土礦山生態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制度的實施。稀土開采企業必須依據礦山生態保護與治理恢復方案,按照不低于礦山生態保護與治理恢復費用的原則繳納保證金,將保證金等費用列入礦山企業的生產成本。
為重點解決稀土開發造成的歷史遺留和區域性環境污染、生態破壞問題以及環境健康損害賠償問題,應積極探索建立政府主導、企業和社會參與的稀土礦山生態補償機制。各地要研究制定稀土開發生態補償標準,推動建立稀土礦山生態補償基金。對廢棄礦山的生態環境恢復與治理,按照“投資者受益”的原則,鼓勵通過市場機制多渠道融資方式,加快治理與恢復的進程。
五、加大稀土開發生態環境監管力度
?。ㄒ唬┘訌娊M織領導,強化責任落實
各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要在當地政府的領導下,把稀土礦山生態保護與治理恢復納入重要工作日程,加強組織領導。進一步明確和落實政府礦區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保證金制度與企業責任,建立稀土礦山生態保護和治理恢復的責任制,依法加強對稀土開采活動的監管,從源頭防治生態破壞和環境污染,確保稀土礦山生態保護與治理恢復取得實效。
?。ǘ┘訌娤⊥恋V山的環境管理與執法檢查
各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要定期對稀土礦山生態保護與治理恢復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及時掌握稀土礦山生態保護與治理恢復情況,督促采礦權人在稀土開采活動中履行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和義務,加強環境風險防范工作。要認真組織開展稀土開采環保專項執法檢查,加大查處力度,依法糾正和查處采礦權人在稀土開采活動中的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應移交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三)開展稀土企業環保核查和協同監管機制
各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要定期開展稀土采礦企業的環保核查,會同有關部門實行綠色信貸、綠色貿易等協同機制。采礦企業所在地的市級環保部門應當對采礦企業的建設、開采等生產經營活動中的環境守法情況進行嚴格審核。對存在違反環保法律法規建設、超標準排放污染物,造成環境污染事故、嚴重破壞生態環境等違法情形的采礦企業,除依據環保法律法規處罰外,還應將環保核查和處罰情況及時抄送銀行、貿易等主管部門。
?。ㄋ模┙⑾⊥恋V山生態功能評估機制
各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稀土礦山生態環境監測監管與評估能力建設,建立并完善生態監管和評估隊伍,研究制訂礦山開發生態環境評估指南,規范評估技術方法,完善監管與評估體系。開展稀土礦山生態破壞和環境污染、礦山周邊環境質量監測,對有放射性的稀土礦山開展原礦、尾礦(渣)和排放廢水中放射水平監測。定期對稀土礦山生態環境狀況和生態功能恢復情況進行評估。
?。ㄎ澹┘訌娤⊥恋V山環境保護科技支撐能力
各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大科技投入,促進科技創新,選擇典型稀土礦山開展清潔生產試點工作。加強稀土礦山生態恢復技術研究,制定礦山生態保護與治理恢復指南,提高稀土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科技水平,努力將稀土開采造成的生態破壞降至最低。
?。┥钊胄麄鹘逃l揮典型示范作用
各地要大力宣傳稀土礦山生態保護的重要意義,提高企業和公眾的法制觀念和環保意識,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充分發揮新聞媒體輿論導向和監督作用,曝光稀土礦山生態環境破壞違法行為,宣傳推廣先進經驗,發揮典型示范引導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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