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01年至2004年共有15起國外“反傾銷”案涉及佛山市,涉及的產品包括五金、陶瓷、塑料化工、機電和家具。昨天(3月10日)上午,由省體改研究會、省外經貿企業協會聯合主辦,南海區政府協辦的應對“反傾銷”研討會在南海西樵舉行。會議邀請中國前駐美國舊金山、紐約總領事館經濟商務參贊、國際貿易交流中心主任何偉文,省外經貿廳政策法規處處長帥海燕等專家,就如何預防和應對“反傾銷”等話題,進行了專門的研討和解說。
“替代國辦法”不公平
據何偉文介紹,以歐盟和美國為代表的一些國家,認為中國是非市場經濟國家,企業的成本和價格不是由市場決定的。因此,在計算“正常價值”時,通常采取“替代國”的辦法,即用印度等國的相同產品的銷售價或成本來“替代”我國涉案企業的成本,這種辦法具有明顯的不公平性。但是,根據WTO反傾銷協議,美國和歐盟等成員方在今后的15年內仍將繼續對我國采用“替代國辦法”。作為外向型經濟比較發達的佛山來說,企業就要做好長期奮爭的準備。
政府協會企業分工配合
何偉文為佛山企業應對“反傾銷”支了三招:一是培養未雨綢繆的意識,密切留意企業所生產的產品在國外的生產情況以及在國外主要市場的銷售進度,包括進出口額、同比增長率、平均單價的變化等;二是政府、行業商協會和企業要分工配合。其中,政府的主要責任是提供信息、預警和政策指導,同時代表國家向對象國政府交涉,保護我國企業利益。行業商協會為企業提供服務,協調出口,維護出口秩序和組織涉案企業整體應訴。而企業的主要責任則是依法經營,有序出口;三是萬一遭遇反傾銷案,企業應積極應訴、配合對方調查,同時由行業商協會組織整體進行,聘請國外有經驗律師。對于有資金有實力的企業,則可以研究走出去辦廠,繞過貿易壁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