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15日電 據國家財政部網站消息,財政部有關負責人就2010年中國進一步調整關稅情況答問時表示,與2009年相比,2010年我國實施的協定稅率產品范圍更廣、優惠幅度更大。
自2010年1月1日起,中國將進一步調整進出口關稅稅則,主要涉及最惠國稅率、年度暫定稅率、協定稅率、特惠稅率以及稅則稅目等方面。
就2010年我國將對哪些國家實施協定稅率,財政部有關負責人表示,充分發揮關稅在促進多邊、雙邊經貿合作,積極開拓國際市場方面的作用,對保持對外貿易穩定發展尤為重要。2010年,我國將根據以往與有關國家和地區簽訂的一系列自由貿易協定或關稅優惠協定,對部分國家原產的商品實施比最惠國稅率更加優惠的協定稅率,對部分最不發達國家原產的商品實施特惠稅率,以促進與有關國家和地區的貿易合作,實現互利共贏,共同發展。
與2009年相比,2010年我國實施的協定稅率產品范圍更廣、優惠幅度更大。一是對原產于韓國、印度、斯里蘭卡、孟加拉和老撾五國的商品實施《亞太貿易協定》協定稅率,包括1767個稅目,這些稅目的平均稅率為8.9%,相對于最惠國稅率,平均優惠幅度為23.3%;
二是對原產于智利的商品實施中國-智利自由貿易協定稅率,包括7029個稅目,平均稅率為1.3%,平均優惠幅度為87.7%;
三是對原產于巴基斯坦的商品實施中國-巴基斯坦自由貿易協定稅率,包括6240個稅目,平均稅率為5.3%,平均優惠幅度為43%;
四是對原產于新西蘭的商品實施中國-新西蘭自由貿易協定稅率,包括7040個稅目,平均稅率為4.0%,平均優惠幅度為61.6%;
五是對原產于新加坡的商品實施中國-新加坡自由貿易協定稅率,包括2753個稅目,稅率均為零,平均優惠幅度為100%。特別是,自2010 年起,中國-東盟自貿區協定將實施第四批正常商品降稅,雙方90%以上的商品將實施零關稅,中國-東盟自貿區將全面實現貨物貿易自由化。
降稅后,我國對東盟各國實施協定稅率的商品稅目數在6800個左右,總體平均稅率為0.1%,平均優惠幅度為99%。同時,上述國家也將根據相關協定,在2010年對我國商品實施相應的協定稅率。2010年,我國將繼續在內地與香港、澳門更緊密經貿關系安排框架下,分別對原產于香港、澳門地區且已制定原產地優惠標準的1587個和1209個稅目商品實施零關稅。
此外,2010年我國將繼續對老撾、埃塞俄比亞等41個最不發達國家的部分商品實行特惠稅率,其中絕大多數商品實施零稅率,并且稅目范圍涵蓋了我國自上述國家進口的絕大多數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