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進光伏和新型儲能產業是我省正在全力培育打造的重要支柱產業。8月22日,記者從安徽省工信廳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近日,安徽出臺《安徽省先進光伏和新型儲能產業創新能力提升行動方案(2024-2027年)》《安徽省先進光伏和新型儲能“千百億”企業培育行動方案(2024-2027年)》《關于支持光伏發電產業發展規范用地管理的若干措施》多項政策,為未來加快推動我省先進光伏和新型儲能產業創新發展,明確了路線圖和任務書。
2027年實現規上制造企業實現創新平臺全覆蓋
安徽省工信廳電子信息處處長、省光儲辦綜合協調組組長蔣晨捷介紹,《安徽省先進光伏和新型儲能產業創新能力提升行動方案(2024-2027年)》包括總體要求、重點創新方向、主要工作任務、保障措施共4個方面內容。
根據《行動方案》,到2027年,安徽各類企業的創新主體地位進一步鞏固,累計創建各類國家級創新平臺10個以上,認定省級以上創新平臺超200個,培育高新技術企業超過300家,規上制造企業實現創新平臺(研發中心)全覆蓋,全行業研發經費占營業收入比重提升到2.5%以上,基本形成以企業為主體、產學研高效協同深度融合的先進光伏和新型儲能產業創新體系。
在重點創新方向方面,根據先進光伏和新型儲能產業未來發展方向,結合我省產業發展現狀,提出了先進光伏和新型儲能產業創新發展具體方向。
在主要工作任務方面,重點是建設“三個體系和一個支撐”,即健全技術創新平臺梯度培育體系、構建以企業為主體的技術創新體系、建立高效通暢的科技成果轉化推進體系、持續優化光儲產業創新發展環境。明確提出提升創新平臺覆蓋面、推進創新平臺提檔升級、增強共性技術平臺公共服務能力、引導企業加大創新投入、實施重大科技攻關工程、完善技術攻關管理機制、暢通成果轉化渠道、推動產品示范應用、用好金融賦能政策、強化專業人才支撐能力、完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提升惠企政策服務效率等12項具體任務。
2027年在全省培育2家千億級領軍企業
近日,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安徽省科技廳等3部門聯合印發《安徽省先進光伏和新型儲能“千百億”企業培育行動方案(2024-2027年)》(以下簡稱《行動方案》),為未來四年我省光伏和新型儲能產業企業培育工作指明方向。
省工信廳電子信息處副處長、省光儲辦產業推進組組長呂秀峰介紹,目前,我省先進光伏和新型儲能產業鏈企業共計520多家,12家百億企業2023年度合計營收達到2800億元,占全省光儲產業規模總量的75%。龍頭企業營收占比高,影響力大,對產業鏈的拉動作用強,是我省先進光伏和新型儲能產業集群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支撐力量。推動“千百億”龍頭企業群體發展壯大,加快專精特新企業群體梯度培育,有利于夯實全省光儲產業發展底座,構建協同高效光儲產業生態,增強產業鏈供應鏈發展韌性和競爭力,對加快促進我省先進光伏和新型儲能產業集群高質量發展意義重大。
《行動方案》包括總體要求、培育體系、重點工程、保障措施共4個方面內容。
總體要求方面,提出聚焦先進光伏和新型儲能制造、應用等關鍵環節,以“千百億”龍頭企業壯大發展為主要目標,以專精特新企業梯度培育為工作重點,統籌資源、綜合施策,加快構建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相互依存、協同高效的發展生態。到2027年,力爭在全省先進光伏和新型儲能領域培育2家千億級領軍企業、20家以上百億級重點企業、40家以上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150家以上省級專精特新企業,全省先進光伏和新型儲能產業兵團式作戰、集群式發展的態勢基本形成,產業基礎高級化產業鏈現代化水平明顯提升,龍頭企業規模、質量、效益和創新能力顯著提高。
培育體系方面,提出構建科技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企業-行業龍頭企業-領軍企業的優質企業梯度培育體系。
重點工程方面,提出實施五大工程,即創新能力提升工程、龍頭企業提質工程、企業規模壯大工程、協作配套強鏈工程和要素資源賦能工程。明確提出創建高水平創新載體、支持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加快技術成果轉化應用、加快企業產品提檔升級、加快推進“智改數轉”、加快推動綠色低碳發展、推動重大項目加快建設、支持企業實施兼并重組、持續推進產業招大引強、補齊產業鏈條短板、延伸布局后端服務、建立協作配套機制、保障重大項目用地用能、加強財政金融支持、夯實人才資源支撐等15項具體任務。
規范光伏發電產業發展用地管理
為推動安徽省光伏發電產業發展,規范項目用地管理,近日安徽省自然資源廳會同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水利廳、省林業局、省能源局共同研究起草了《關于支持光伏發電產業發展規范用地管理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舉措》)
據安徽省自然資源廳開發利用處副處長孫莉莉介紹,《若干舉措》共7個部分,從實施要求、規劃布局、用地報批、完善供應、優化登記、政策支持、履約監管等方面進行明確。
《若干舉措》規定要科學優化項目選址。明確光伏發電項目選址的正面清單和負面清單。負面清單包括:避讓耕地、生態保護紅線、歷史文化保護線、特殊自然景觀價值和文化標識區域、天然林地等;不得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和Ⅰ級保護林地。不得在河道、湖泊、水庫內建設光伏發電項目,在養殖池塘等養殖區、限養區及湖泊周邊、水庫庫汊建設光伏發電項目的,應當經過科學論證,嚴格管控。正面清單包括:鼓勵利用城鎮低效用地、村莊用地、廢棄礦山等建設光伏發電項目,盤活利用存量土地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