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鄭州市人民政府發布《關于促進個轉企 小升規 規改股 股上市的若干意見》,培育企業成長、壯大企業規模、提升企業能級,推進我市各類實體經濟做大做強。
▼名詞解釋
個轉企 鼓勵有一定規模資產的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企業
小升規 推動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規范升級為規模以上企業
規改股 引導有一定規模的企業改制設立為股份公司
股上市 支持優質企業到境內外證券市場上市
▼主要目標
2021年:實現“個轉企”1050戶,“小升規”2000家,“規改股”20家,“股上市”4家。
到2023年:力爭實現“個轉企”3000戶,“小升規”6000家,“規改股”60家,“股上市”20家。
▼任務清單
《意見》明確了推進“個轉企、小升規、規改股、股上市”主要任務。
重點建立:“個轉企”重點培育清單、“小升規”企業培育庫、“規改股”企業名錄庫、“股上市”企業培育庫。
強化“個轉企、小升規、規改股、股上市”政策扶持,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實施獎勵引導。
“個轉企”:提高市場主體競爭力
1.建立“個轉企”重點培育清單。經稅務部門登記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和采用查賬征收方式納稅的個體工商戶,人社部門認定為工傷參險參保人員在10人以上的個體工商戶,以及其他應列入清單的個體工商戶要全部納入重點培育清單。
2.強化“個轉企”政策扶持。簡化審批手續,放寬“個轉企”名稱登記限制,開通“個轉企”登記綠色通道,實施“先照后證”。支持轉型后的小微企業繼續使用原個體工商戶的字號、商標。
3.加大“個轉企”金融支持。鼓勵金融企業機構將持有《個體工商戶轉型證明》的“個轉企”企業作為儲備客戶,優先滿足融資需求。
4.實施“個轉企”獎勵引導。鼓勵各開發區管委會、區縣(市)政府結合當地實際和財力情況,對個體工商戶轉型為企業的,視情況給予一次性獎勵。
“小升規”:持續提升產業能級
1.建立“小升規”企業培育庫。對照統計標準及行業主管部門職責,按照不低于發展預期數的1.2倍,建立規模以上工業、限額以上批零住餐業、規模以上服務業等重點企業培育庫。
2.優化“小升規”政策扶持體系。全面落實已出臺支持企業發展的有關政策,支持“小升規”企業享受招商引資、技術改造、投資補貼、產品推廣、項目用地等政策優惠。
3.依法入統嚴格管理。達到“四上”標準的企業,應當依法依規及時申報進入統計“四上”單位庫,并按規定報送有關數據和信息。
4.加大“小升規”獎勵力度。對首次入庫的工業企業,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首次入庫的資質等級建筑和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首次入庫的限額以上批零住餐業企業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首次入庫的服務業企業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
“規改股”:優化企業運營模式
1.建立“規改股”企業名錄庫。將符合產業發展方向、主營業務突出、示范帶動作用強、成長性好的企業納入名錄庫。
2.協調解決企業改制難題。妥善處理企業改制過程中涉及的城鄉規劃、土地房產、項目立項、稅費繳納、股權確認、證照補辦和行政許可銜接等歷史遺留問題。
3.支持改制企業融資。鼓勵符合條件的改制企業發行公司債、企業債、中小企業集合債、中期票據和短期融資券等各類債務融資工具。
4.加大“規改股”扶持力度。企業完成股改后,給予中介機構服務費用50%的補貼,其中完成股改當年與證券機構簽訂上市輔導協議的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僅完成股改的最高不超過50萬元。
“股上市”:提高企業融資能力
1.建立上市企業培育庫。優選一批“專精特新”“隱形冠軍”等高技術、高成長、高附加值企業納入上市企業培育庫,實施重點扶持。建立推進企業上市首席服務官制度。
2.解決上市掛牌前期關鍵節點問題。對于培育上市企業,按上市掛牌融資“綠色通道”制度要求,積極幫助企業解決股改、上市掛牌、并購重組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及時完成各類核查報告認定并出具證明函件。
3.支持設立持股平臺。支持合法設立的上市公司持股平臺投資我市,鼓勵上市公司設立員工股權激勵計劃。對新設或遷入我市的持股平臺,根據合伙形式、實繳資金規模、經濟貢獻度(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等,由各開發區、區縣(市)研究制定相應政策給予相應獎勵。
4.對企業上市分階段實施獎勵。納入市級上市后備資源庫并與證券機構簽訂上市輔導協議的企業,給予100萬元獎勵;
通過河南證監局輔導驗收的企業,給予100萬元獎勵;
向中國證監會、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北京證券交易所提交上市申報材料并獲得正式受理的企業,給予200萬元獎勵;
在科創板成功上市后再給予600萬元獎勵,其它境內上市企業再給予400萬元獎勵。科創板上市企業合計獎勵1000萬元,其它境內上市企業合計獎勵800萬元。
在境外主流資本市場上市并實現融資的企業,給予一次性800萬元獎勵。
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新三板)掛牌,同時符合“千企展翼”行動計劃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有關條件的,給予100萬元獎勵。
在河南省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中原股權交易中心)交易板掛牌,同時符合“千企展翼”行動計劃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有關條件的,給予10萬元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