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制造業高質量發展,11月25日,開封市政府網站連發《開封市推動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和《開封市制造業高質量發展若干財政支持措施》兩文。
《開封市推動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明確提出,到2022年,全市制造業增加值占地區生產總值比重35%左右,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研究開發與試驗發展經費支出占營業收入比重達到1%以上,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年均下降5%。到2025年,培育形成2個千億級產業集群和6個五百億級產業集群,力爭實現全市8大重點產業集群總量超過五千億規模,力爭培育8—10個百億企業。
《實施方案》提到這些任務:
重點依托精細化工園區發展精細化工產業,支持培育東大化工、晉開化工、九泓化工、十一化建等龍頭企業,打造千億級現代化工基地。
鞏固奇瑞汽車整車集成優勢,發展亞普汽車部件、廣佳汽飾、住成電裝等汽車零部件產業企業,打造500億級汽車及零部件產業集群。
發揮棉紡產業優勢,培育皮革、服裝加工等產業,支持尉氏紡織、鑫晟紡織、凱華皮革等龍頭企業發展壯大,打造500億級紡織服裝產業集群。
支持板材加工、家具制造等產業擴大規模,布局智能家居產業項目,支持培育立邦涂料、建祥木業、納森木業、金盛達石材等龍頭企業,打造500億級現代家居產業集群。
發展鋁型材產業,加快建設鋁型材加工、集散基地,發展碳納米材料,推進石墨烯、碳納米管、石墨晶須等產品研發,發展超硬材料制品,加快聚甲醛、新型耐火材料、新型研磨材料等產品研發,支持培育開炭新材、開建鋁業、東旺熙朝、龍宇化工、特耐股份、東磁新能源等龍頭企業,打造500億級新材料新能源產業集群。
發展特色原料藥、高端仿制藥和現代中藥,加快原料藥、重大疾病防治生物技術藥物、新型疫苗等研發和產業化,支持擴大醫用耗材、醫療器械等產業規模,支持培育開封制藥、天地藥業、大宋制藥、泰豐生物、優德醫療等龍頭企業,打造500億級醫藥及醫療器械產業集群等。
同時,為支持開封市制造業高質量發展,開封還制定14條財政支持措施。
做大做強企業
1.培育大企業(集團)。對當年主營業務收入首次超過50億元的工業企業,進行年度表彰,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元,工業企業年主營業務收入超50億元后,每上一個50億元臺階,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元。年主營業務收入超100億元后,每上一個50億元臺階,給予一次性獎勵200萬元。
2.支持企業市場推廣。鼓勵企業積極參加各級展銷會、博覽會,按不超過場地租賃費、布展費的30%給予補貼,單個企業每年最高不超過30萬元。對于在中央一級媒體做本地產品廣告的工業企業,按不超過廣告費的30%給予補貼,單個企業每年最高不超過100萬元。支持企業開拓國際市場,對本地產品直接銷往“一帶一路”沿線及其他重點區域的企業,按運費的20%給予補貼,單個企業每年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支持項目建設
3.鼓勵重大技術改造。對企業實施的設備、研發投入500萬元以上的技改示范項目,按照設備、研發實際投入的25%以內給予后補助,單個項目補助金額最高100萬元。
4.鼓勵綠色化改造。對企業實施的設備、研發投入300萬元以上的重大節能、節水、清潔生產和基礎性工藝綠色化改造的示范項目,按照設備、研發實際投入的30%以內給予后補助,單個項目補助金額最高200萬元。
5.鼓勵智能化改造。對示范作用大、帶動能力強的投資500萬元以上的智能化改造項目,按照軟硬件投入的30%給予后補助,單個項目補助金額最高300萬元。
6.支持機器換人。對企業實施設備、研發投資200萬元以上的機器人“十百千”示范應用倍增工程項目,按設備、研發投入的30%以內給予后補助,單個項目補助金額最高200萬元。
7.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對我市工業主導產業總投資在3000萬元以上的新建項目、擴大再生產項目、二次創業項目,項目完成投產后,按不高于項目生產和技術設備投資額的30%給予補貼,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支持創新轉型發展
8.支持試點示范園區。對獲得國家、省級新型工業化產業示范基地(工業互聯網、大數據方向)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元、50萬元。對被評為國家級、省級綠色園區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元、50萬元。對新批準的國家級、省級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元、50萬元。
9.支持試點示范企業。對被評為國家級、省級綠色(節能)工廠試點示范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元、50萬元。對認定為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省“專精特新”優質中小企業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元、50萬元資金。對認定為國家級、省級技術創新示范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100萬元、50萬元獎勵。對新獲得國家制造業單項冠軍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元。對新獲得國家級、省級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試點示范企業、質量標桿試點示范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50萬元、30萬元獎勵。對認定為省級智能工廠、智能車間試點示范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元、50萬元。
10.支持試點示范項目(平臺)。對新批準的省級以上(含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產業技術基礎公共服務平臺、工業設計中心的,按上級財政獎勵資金的50%給予配套獎勵。對企業承擔國家工業強基工程的項目,按國家資助資金的50%給予配套支持,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對獲得國家級、省級軍民融合類政策性資金支持的企業(單位),按上級財政支持資金的50%給予配套支持,單個企業(單位)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對經國家、省軍民融合辦認定新成立的軍民兩用科技研發中心、應用技術中心、工程技術中心等軍民融合企業,一次性獎勵100萬元、50萬元。對被評為國家級、省級工業互聯網、制造業“雙創”平臺、大數據產業發展試點示范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30萬元。
11.支持試點示范產品。對新獲得國家制造業單項冠軍產品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對企業開發的通過省工業新產品綜合評價的新產品,按上級財政獎勵資金的50%給予配套獎勵。對獲得國家級、省級綠色或節能產品的,按上級財政獎勵資金的50%給予配套獎勵。
12.支持制造業創新中心建設。凡列入市級創新中心培育名單的企業,在培育期(不超過兩年)內,以項目建成后補助方式,按照年度內購置研發、中試等設備投入資金的20%給予補助,年度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50萬元。凡認定為市級創新中心的企業,分年度簽訂建設協議,以支持項目建設的方式,按照年度內進行技術引進及購入科研儀器、設備和軟件購置等費用總和的20%給予補助,連續支持三年,年度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對成功創建為國家級、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500萬元、100萬元獎勵。
支持工業互聯網發展
13.支持企業上云。對規模以上工業企業上云產生的服務費在3萬元以上的(含3萬元),按不超過合同執行額的50%給予補貼,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5萬元;對小微企業上云產生的服務費在1萬元以上的(含1萬元),按不超過合同執行額的30%給予補貼,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2萬元。
14.支持工業云平臺建設。對納入市重點培育名單的行業工業互聯網平臺一次性獎補50萬元,對納入市重點培育名單的綜合性工業互聯網平臺一次性獎補100萬元(項目納入市重點培育名單后,先給予補助總額的50%;項目通過驗收,再給予補助總額的50%;達不到驗收標準的,全額收回)。對列入國家級、省級工業互聯網平臺培育單位的,在項目驗收完成后,按上級財政補貼資金的30%給予配套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