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從漳州市應急管理局獲悉,漳州市應急管理局日前出臺《關于非金屬礦山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以整頓規范礦山開采秩序,嚴厲打擊一批違法行為,懲處一批違法企業,著力排查整治礦山事故隱患。3月31日前,屬于企業自查階段。4月30日前,屬于深化整治階段。
此次整治重點包括使用非法改裝、拼裝車輛運輸人員、炸藥、油料、礦石等;
礦山新、改、擴建項目未按規定進行安全設施“三同時”的行為,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證照不全或相關證照到期未延期換證即非法組織生產的行為;
隱患排查治理不到位,未按要求完成限期整改的礦山;
未按標準規范要求自上而下分層分臺階開采,臺階高度、邊坡角度不符合要求的礦山;
開采范圍周邊300米內存在生活設施和不屬于本單位生產設施的礦山,辦公生活場所等位于可能會發生泥石流、滑坡、坍塌等山腳或邊坡處的礦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