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新社布魯塞爾12月13日電(記者沈晨)歐盟28個成員國12月13日以“多數贊同”的形式通過一項“新政”以應對所謂廉價商品在歐盟境內...
中新社布魯塞爾12月13日電(記者沈晨)歐盟28個成員國12月13日以“多數贊同”的形式通過一項“新政”以應對所謂廉價商品在歐盟境內的傾銷。根據該項“新政”,一旦出口商被歐盟認定人為壓低原材料價格,歐盟就有權向該出口商的產品征收更高的懲罰性關稅。同時,歐盟可更早地征收臨時關稅保護歐盟廠商,并可以在沒有企業申訴的情況下主動展開反傾銷調查。
歐盟輪值主席國--斯洛文尼亞經濟部長齊加認為,該項新政得以通過,可謂是取得了重大突破。
歐盟委員會貿易委員西西莉亞·瑪姆斯托姆表示,該項新政的出臺邁出了重要一步,歐盟需要在應對當今經濟形勢方面調整立法規則。
在過去的三年時間里,歐盟一直在就這項新政進行磋商,成員國內部亦存在不同意見。歷來主張自由貿易的英國就持堅決反對的態度。目前,獲得多數成員國支持的該項“新政”還需要得到歐洲議會的核準才可實施。
此間多家外媒指出,歐盟有意以這項“新政”來應對與中國的貿易關系,并在文章中提到中國12月12日在世界貿易組織起訴美國、歐盟反傾銷“替代國”做法。
據中國商務部網站消息,2016年12月12日,中國就美國、歐盟對華反傾銷“替代國”做法,先后提出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制下的磋商請求,正式啟動世貿組織爭端解決程序。
中國商務部新聞發言人就此發表談話表示,《中國加入世貿組織議定書》第15條允許其他世貿組織成員在對華反傾銷調查中使用“替代國”做法,但明確要求在中國加入世貿組織15年后,即2016年12月11日終止。隨著15年期限的到來,其他世貿組織成員應立即停止依據《中國加入世貿組織議定書》第15條在對華反傾銷調查中使用“替代國”做法,這是所有世貿組織成員必須履行的國際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