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每月排名,對連續3次排名后3位的省轄市公開約談;年底考評,考核不合格的省轄市實行“一票否決”……河南省政府辦公廳日前印發《河南省...
每月排名,對連續3次排名后3位的省轄市公開約談;年底考評,考核不合格的省轄市實行“一票否決”……河南省政府辦公廳日前印發《河南省大氣污染防治考核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7月1日起,河南省開始征收大氣生態補償金,嚴格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責任。《辦法》規定,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考核指標包括空氣質量改善目標任務和大氣污染防治重點任務完成情況。空氣質量改善目標任務,即可吸入顆粒物(PM10)和細顆粒物(PM2.5)年均濃度下降比例。大氣污染防治重點任務,包括產業結構調整、煤炭控制管理、燃煤鍋爐治理、工業大氣污染治理、城市揚塵污染控制、機動車污染防治、秸稈禁燒、重污染天氣應急應對、大氣污染防治資金投入和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機制等10項指標。
河南省環保部門每月對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和其他縣(市)PM10、PM2.5月均濃度進行排名,對排名后3位的省轄市、后2位的省直管縣(市)和后10位的其他縣(市)進行預警通報。
依據河南省政府與各省轄市和省直管縣(市)政府簽訂的年度環保責任目標,生態補償金考核因子為可吸入顆粒物(PM10)、細顆粒物(PM2.5)。每項考核因子的平均濃度以微克/立方米計,生態補償標準為每微克/立方米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