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昨日發布電力改革“施工圖”——電改核心配套文件,包括輸配電價改革、電力市場建設、電力交易機構組建和規范運行、有...
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昨日發布電力改革“施工圖”——電改核心配套文件,包括輸配電價改革、電力市場建設、電力交易機構組建和規范運行、有序放開發用電計劃、售電側改革、加強和規范燃煤自備電廠監督管理等新電改6個配套文件。改革要點包括:單獨核定輸配電價;向社會資本開放售電業務,多途徑培育售電側市場競爭主體;擴大輸配電價改革試點范圍;建立優先購電、優先發電制度;探索在全國建立統一的電力期貨、衍生品市場;在部分地區取消銷售電價和上網電價的政府定價等。
針對單獨核定輸配電價,《關于推進輸配電價改革的實施意見》明確,按照“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則,核定電網企業準許總收入和分電壓等級輸配電價。同時,輸配電價改革試點范圍進一步擴大,電改新規表示,在深圳市、內蒙古西部率先開展輸配電價改革試點的基礎上,將安徽、湖北、寧夏、云南、貴州省(區)列入先期輸配電價改革試點范圍,按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則核定電網企業準許總收入和輸配電價。
同時,將組建相對獨立的電力交易機構,建立優先購電、優先發電制度。建立相對穩定的中長期交易機制。完善跨省跨區電力交易機制。通過直接交易、電力市場等市場化交易方式逐步放開發用電計劃。同時建立優先購電制度,保障優先購電制度的推行。建立優先發電制度。
此輪電改售電側放開引發各方關注,也被市場視作本輪電改的最大紅利。《關于推進售電側改革的實施意見》提出,逐步放開售電業務,鼓勵越來越多的市場主體參與售電市場。參與競爭的售電主體可為電網企業的售電公司;社會資本投資增量配電網,擁有配電網運營權的售電公司;獨立的售電公司,不擁有配電網運營權,不承擔保低供電服務。機構普遍預計,售電側市場開放后的總收入將達萬億級別,凈利潤將達千億級別。據華泰證券分析員徐彪測算,目前電網購銷差價在0.2元/千瓦時左右,按2014年5.52萬億千瓦時全社會用電量來測算,總計將有1.1萬億元的購銷差價重新分配。若售電側有10%的收益,則可貢獻超過千億元的利潤蛋糕;若有20%的利潤,則可貢獻2200億元左右的利潤。
興業證券分析師魯衡軍認為,“新版電改”的核心改革方向在于電價的市場化、售電參與主體的開放、電網壟斷的削弱。電改的結果必然導致電網售電環節利益的重新分配,售電側參與者的市場競爭地位將顯著增強,具有成本優勢和價格優勢的火電公司,以及區域性的小電網上市公司將迎來發展機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