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泰市禹村鎮一村子里,李菊坪等人通過“王水”溶解鉆頭和玻璃刀等,從中提煉金剛石,再將鐵屑倒入溶液中,置換出其它金屬,產生的廢液直接排入地下,造成嚴重環境污染...
新泰市禹村鎮一村子里,李菊坪等人通過“王水”溶解鉆頭和玻璃刀等,從中提煉金剛石,再將鐵屑倒入溶液中,置換出其它金屬,產生的廢液直接排入地下,造成嚴重環境污染。近日,經山東省新泰市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污染環境罪判處李菊坪、唐璐、張文治等10名被告人兩年零六個月至一年的有期徒刑,并處5000元至2萬元不等的罰金。10名被告人均未提起上訴。十人提煉金剛石
廠區設在新泰荒嶺
現年39歲的李菊坪是江西省新干縣的農民,自初中畢業后就一直在外打工。從2006年,便到福建利用回收的切割大理石的刀頭提煉金剛石。2013年7、8月份,通過老鄉介紹,山東省平邑縣的張文治電話聯系上了李菊坪,約他到平邑縣收金剛石。在南方經營提煉金剛石業務多年,李菊坪感覺南方有關部門對環境問題查得很嚴,也有轉戰北方市場的打算。于是,跟張文治坦言道自己能聯系到刀頭貨源,但對平邑縣當地的環境不熟悉,得找個合適的地兒建個廠,而且要“人不知鬼不覺”。
他們通過濃鹽酸和濃硝酸配置化學試劑(俗稱“王水”),溶解鉆頭和玻璃刀等,從中提煉出金剛石,再將溶液中倒入鐵屑,置換出其他金屬,而產生的廢液卻直接排入地下,會造成嚴重的環境污染。雙方聯系好以后,張文治向李菊坪承諾,地方他來找。
2013年10月份,張文治給李菊坪打電話說地方已經找好了,與李菊坪同村的李健紅也有提煉金剛石的廢舊刀頭,于是,李菊坪拉上了李健紅一起干,倆人坐著長途汽車來到山東省平邑縣,找到了張文治。張文治向李菊坪等人介紹選好的建廠山嶺,稱該山嶺是新泰市禹村鎮一個村子的,在新泰和泗水搭界的地兒,是個兩不管的地方。前兩年,有泗水人在這里開采過礦石,也沒人管,就是個荒嶺,誰占著誰用。這個地方離村子比較遠,晚上干不會被發現。
經過一番考察,李菊坪對張文治選的廠址表示很滿意。他們約著一起吃飯,席間,張文治又介紹同村的唐璐和蘭成君一起入伙,唐璐負責在平邑縣接收聯系到的刀頭貨源,再轉運到禹村鎮的荒嶺上進行提煉。
王水篩出金剛石
廢水直接排地下
在確定了合伙人之后,李菊坪雇人在選好的荒嶺上建了個臨時工棚,把附近磚廠里的水和電引到了山上,還從村里找了一臺挖掘機,挖了三個大坑和四個小坑,分別盛放配制溶解刀頭溶液的濃鹽酸、濃硝酸、“王水”(為濃鹽酸和濃硝酸的混合液)和廢液。
建工地的同時,李菊坪、李健紅、張文治三人分頭聯系刀頭貨源,通過物流運到了平邑縣。唐璐再安排人從平邑縣轉運到工地上。2013年11月19日,張文治聯系將濃鹽酸和濃硝酸運到了山上。23日,張文治、李健紅聯系的刀頭貨源也如數運到了工地上。24日起,在該犯罪團伙充當“技術員”的趙繼紅和李貴生將濃鹽酸和濃硝酸配制成了用于提煉金剛石的“王水”,將廢舊刀頭溶到了“王水”里。等刀頭溶解后,用篩子將金剛石篩出來。同案犯毛有才再向溶液里倒入鐵屑,置換出金屬銅,最后將剩余的廢液排入之前挖好的滲坑里,直接滲到了地下。
2013年11月27日,李健紅聯系同案犯李亙和郭水英把廢舊刀頭運到了山嶺上,并在當晚泡在了“王水”里,還沒等他們將27日晚上提煉好的金剛石篩出來,28日一大早,就被環保局工作人員在執法過程中發現了。環境監測站現場取了水樣進行監測,經監測,排放的廢水屬于《國家廢物名錄》HW34廢酸類“使用硝酸進行鈍化產生的廢酸液”,是有毒物質,嚴重污染環境。
排放廢液200余噸
污染土地千余平方米
經過現場勘查,排放的廢液約計268.84噸,污染土地面積1023平方米,由于建廠的地方屬于荒山,其生態恢復時限、酸液對地下水質是否造成污染以及造成多大的損失暫無法估算。
被查當天,環保局將該案移交公安局,公安局遂對該案立案偵查,并將犯罪嫌疑人李菊坪、李貴生、唐璐、毛有才、李亙、郭水英、趙繼紅抓獲歸案,在逃的張文治、李健紅、蘭成君不久也被抓獲歸案。
“近年來,鉆石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鐘愛,價格持續攀升,而不法分子也盯上了這一行當,他們通過濃鹽酸和濃硝酸配置化學試劑,溶解鉆頭和玻璃刀等,從中提煉出金剛石,再將溶液中倒入鐵屑,置換出其他金屬。”檢察官介紹,產生的廢液卻利用滲坑、裂隙等滲入地下,直接排入環境中,造成了嚴重的環境污染。
近日,經山東省新泰市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污染環境罪判處李菊坪、唐璐、張文治等10名被告人兩年零六個月至一年的有期徒刑,并處5000元至2萬元不等的罰金。10名被告人均未提起上訴。(文中涉及人名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