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于2013年12月25日披露了《關于反傾銷訴訟進展情況的公告》詳見《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于2013年12月25日披露了《關于反傾銷訴訟進展情況的公告》詳見《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及巨潮資訊網。本公司于近日獲悉,美國對原產于中國金剛石鋸片反傾銷調查案件(以下簡稱“反傾銷案件”)又有新的進展,現將相關情況公告如下:2012年12月31日,美國商務部發布公告,決定對反傾銷案件發起第三次年度行政復審,復審期為2011年11月1日至2012年10月31日。2013年2月13日,美國商務部選取了第三次年度行政復審的應訴企業,本公司被選為強制應訴企業。
2013年12月20日,美國商務部在聯邦公告上公布第三次行政復審初裁結果,本公司獲得了3.99%的分別稅率;2014年6月19日,美國商務部在聯邦公告上公布第三次行政復審終裁結果,本公司獲得了4.65%的分別稅率。自第三次年度行政復審的終裁結果公布日(2014年6月19日)起,美國海關對美國子公司自本公司進口的金剛石圓鋸片及部件按照4.65%的終裁稅率征收關稅保證金(復審期2011年11月1日至2012年10月31日)。
第三次年度行政復審終裁稅率的公布,不會對公司2014年1-6月經營業績構成重大影響。公司繼續維持2014年第一季度報告對2014年1-6月經營業績的預計不變。
反傾銷訴訟如有其他新的進展,公司將及時披露。
特此公告。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