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證券代碼:300080證券簡稱:新大新材公告編號:2013-069河南新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五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本公司及全體董事會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
證券代碼:300080 證券簡稱:新大新材 公告編號:2013-069
河南新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3 年第五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河南新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3 年第五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全體董事會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本次股東大會以現場記名投票方式召開;
2.本次股東大會無增加、變更、否決提案的情況。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河南新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2013 年第五次臨時股東大會于 2013 年 7 月 1 日以公告方式向全體股東發出,2013 年 7 月 17 日上午9:30 在公司行政樓五樓多功能會議室召開。參加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及委托代理人共計 5 名,代表有表決權股份 264,848,630 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52.67%。本次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孫毅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全體監事出席了本次會議,部分高級管理人員和見證律師列席了本次會議。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和《河南新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二、議案審議情況
本次股東大會以現場記名投票方式,表決通過了如下議案:
1.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為遼寧朝陽太陽能科技有限公司采購合同提供擔保的議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遼寧新大新能源投資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遼寧朝陽太陽能科技有限公司”因生產經營需要,擬向國電光伏有限公司采購太陽能電池組件,貨款合計 5,345,802 元,且雙方約定貨到驗收合格半年后付款,同意公司為此筆貨款提供額度為 5,345,802 元的一般責任保證,擔保期限至此筆采購合同履行完畢為止。
表決結果:贊成 264,848,630 票,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100%;反對 0 票;棄權 0 票。
三、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北京市天銀律師事務所馬繼輝、穆曼怡律師到會見證本次股東大會,并出具了法律意見書,認為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以及《河南新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規定;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人員資格、召集人資格合法有效;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程序及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
1.公司 2013 年第五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2.北京市天銀律師事務所出具的《關于河南新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五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河南新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一三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