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段時間,一家砂輪生產企業到浙江省吳江市人民法院起訴了一批五金店主,要求他們賠償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的損失和其他費用,金額高達數萬元。接到訴狀后,作為被告的五金店主們都叫苦不迭。砂輪切割片平時很少有人買,根本沒多少利潤,店主進貨時壓根兒就沒在乎過真假,如今因為銷售冒牌商品侵犯他人商標權被高額索賠,店主們都覺得太不可思議。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店主們對法院的抵觸情緒非常大,但經過吳江法院知識產權庭法官的法律釋明和周到處理,店主們都認識到了銷售假貨的危害,也對法院的工作和法律的規定表示理解,最終這批案件以調解或撤訴結案。
法官提示,在知識產權保護意識日益增強的今天,經營者要加強知識產權方面法律知識的學習,避免稀里糊涂成為該類案件的被告。作為經營者,一方面要嚴把進貨關,避免進到假貨;另一方面,進貨時應要求供貨商在供貨單上簽章并妥善保管,發生糾紛時可以向上追索。切記不要在未授權的情況下私自產銷別人的品牌商品,或在自己商品上添加別人的標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