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6月23日介紹,為嚴格電價管理權限、進一步落實電價管理政策,發揮電價調控政策對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重要作用,國家發展改革委近日下發通知,嚴禁各地擅自出臺優惠電價。(6月24日新華網)
這是一條招致網友極大反彈的新聞。有網友直言:“看不懂,怎么發改委只準漲價不準降價?”有網友納悶:“電價上漲時怎么沒見你這么嚴禁呢?”還有網友質問:“漲的時候,你們說市場決定。優惠的時候,你們阻止,為神馬(什么)呢?”凡此種種,不一而足。
對此,筆者以為這實在是一場令人遺憾的誤會。因為,發改委嚴禁各地擅自出臺優惠電價的政策主要是針對工業用電而非居民生活用電,其目的在于加大落后產能的用電成本,進而促進節能減排工作和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應當說,在節能減排工作不時遭到一些“GDP至上”的地方政府的“軟對抗”的情形下,國家發改委嚴禁各地擅自出臺優惠電價,十分及時也很有必要。
但是盡管如此,筆者仍然以為國家發改委嚴禁電價優惠的政策被誤讀雖然與一些網友對節能減排工作知之甚少不無關系,但是這種誤讀背后還有更值得深思的現實背景和“歷史原因”:
就現實背景而言,今年入夏以來,全國很多地方用電緊張的警報就不時拉響,拉閘限電幾成家常便飯。據《國際金融報》2011年6月23日報道,進入4月以來、尤其是入夏以來,我國很多地區就出現了拉閘限電的情況。針對這一情況,國家發改委不得不于4月28日發布《有序用電管理辦法》,要求各級電力運行主管部門不得在有序用電方案中濫用限電、拉閘措施,影響正常的社會生產生活秩序。一方面是居民用電不足、不得不拉閘限電,另一方面卻是一些企業享受“優惠電價”,如此反差怎能不讓人備感糾結?
就“歷史原因”而言,作為全國最高級別的價格主管部門,再加上在電價等能源價格監管方面確有不盡如人意之處,國家發改委近年來似乎已經成為公眾發泄對物價上漲過快不滿的一個“習慣性”的對象:漲價,自然要“挨罵”;降價,也落不到好,不是被指責反應遲鈍,就是被指責“大漲小降”。國家發改委“干得好壞都要挨罵”,當然不是因為公眾太挑剔,而是因為相關信息公開的程度不夠,比如對于公眾電價成本究竟幾何的追問,國家發改委至今依然諱莫如深。這種狀況持續下去,勢必導致公眾產生價格漲跌完全由國家發改委“說了算”的錯覺,進而對國家發改委產生一種“天然的抵觸情緒”。
承受公眾的不滿、甚至情緒化的表達,是每一個公權部門的“必修課”。常言道:“愛之深、責之切”。對于公眾的誤讀,包括國家發改委在內的政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正確的態度不是滿腹牢騷、怨天尤人,而是應該反躬自問,從中發現今后工作努力的方向,爭取公眾的理解和支持、爭取少“挨罵”。(瞿玉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