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國家稅務總局網站的消息顯示,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日前已下發通知,決定自4月1日起,統一調整稀土礦原礦資源稅稅額標準。調整后的稅額標準為:輕稀土,包括氟碳鈰礦、獨居石礦,60元/噸;中重稀土,包括磷釔礦、離子型稀土礦,30元/噸。
查閱《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及所附《資源稅稅目稅額明細表》可見,稀土金屬礦屬于列舉的“其他有色金屬礦原礦”稅目,應按“0.50-3.00元/噸或立方米”繳納資源稅。
“對稀土開采征收資源稅非常有必要。”中國有色工程設計研究總院原副院長、稀土行業專家王國珍稱,過去很多地方過度開采稀土,根本不需要考慮成本問題,特別是環保成本。不少稀土開采企業逃稅情況比較多,很多企業要么不交,要么交得少,各個地方稅額也不一樣。
早報記者從廣西地方稅務局了解到,目前廣西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資源產品等級及適用稅額的通知》規定“其他有色金屬礦原礦”資源稅單位稅額為0.4元/噸。
王國珍說,國家稅務部門還要會同其他相關管理部門,具體了解稀土開采與生產的各個環節,比如輕稀土方面,北方與四川的品位是不同的,要有針對性去制定具體稅額。
“輕稀土每噸60元的話,稅額標準還是很高的。”金元證券稀土分析師孫凡昨日稱,統一資源稅稅額標準,說明政府在進一步采取措施控制資源,目的在于提高市場的集中度。“一些小企業或因成本上升而退出市場,能保證大中型企業的資源供應量。”
實際上,從去年以來,國內上調稀土資源稅傳聞一直不斷。財政部于去年12月14日宣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提高個別稀土產品出口關稅。王國珍稱,個別稀土產品指鏑、鋱等中重稀土元素,這些元素只有中國南方地區有,而且開采環境成本特別高。
22日,新華社報道稱,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近日考察了包鋼稀土研究院,他說,“稀土是寶貴資源,要在保護資源、保護環境的基礎上,推進集約開發、高效利用、循環發展,加快稀土關鍵應用技術研究和產業化。”
稀土是17種元素的統稱,是制造高科技和軍工產品的關鍵原料。去年以來,日美歐一直指責中國限制稀土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