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發布關于進一步做好金融服務支持重點產業調整振興和抑制部分行業產能過剩的指導意見。
意見指出,一是嚴格執行國家宏觀調控政策,著力調整和優化信貸結構。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積極配合國家產業政策和金融調控要求,信貸投放要體現“區別對待,有保有壓”的原則。
二是加快推進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努力改進和加強對重點產業和新興產業的金融服務。圍繞落實重點產業調整振興規劃和市場需求,有針對性地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
三是充分發揮資本市場的融資功能,多方面拓寬重點產業調整和振興的融資渠道。進一步推動多層次、多元化直接融資體系建設。積極引導民間資本參與重點產業調整和振興。
四是推進企業兼并重組,支持重點產業實施“走出去”戰略。加強和改進境內外并購金融服務。積極支持有條件的企業利用資本市場開展兼并重組。
五是加強信貸結構和信貸風險預警監測,有效抑制產能過剩和防范金融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