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鄭州華晶金剛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12年3月26日在中國證監會指定創業板信息披露網站公布了公司2011年年度報告及其他相關文件。
由于工作人員的疏忽,公司派發的2010年度現金股利款30,400,000元在2011年年度報告的財務報告附注“27、未分配利潤”中誤列示為"轉作資本(股本)的普通股股利"。現對該項披露信息進行更正,更正內容如下:
公司2011年年度報告第135頁“第九節 之三 之五 合并會計報表重要項目注釋 第27項 未分配利潤”,原披露為:
項目年末數年初數
年初未分配利潤135,882,489.3067,463,775.74
加:本期利潤141,628,140.0875,984,826.40
減:提取法定盈余公積14,769,960.467,566,112.84
提取法定公益金
任意盈余公積金
轉作資本(股本)的普通股股利30,400,000.00
期末未分配利潤232,340,668.92135,882,489.30
現更正為:
項目年末數年初數
年初未分配利潤135,882,489.3067,463,775.74
加:本期利潤141,628,140.0875,984,826.40
減:提取法定盈余公積14,769,960.467,566,112.84
提取法定公益金
任意盈余公積金
應付普通股股利30,400,000.00
期末未分配利潤232,340,668.92135,882,489.30
本次更正公告不影響公司2011年度經營業績,公司董事會就更正事項給投資者和年報使用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將進一步加強公告審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的質量。
特此公告。
鄭州華晶金剛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2 年 5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