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總會指出,2004年超硬材料分會第二屆機構任期屆滿,應進行換屆,分會秘書處特擬定換屆方案供理事會討論,由理事長會根據討論修改定稿后報總會審批。分會將按總會審批后的方案組織實施。
一、超硬材料分會是中國民政部批準設立(登記證號民政部社證字第3492—25號),由與超硬材料產業密切相關的法人單位自愿參加的全國性行業組織,分會日常工作機構是秘書處。為了體現自愿的原則,由愿做新一屆理事及以上單位的會員在2004年7月底前向秘書處提出書面申請,秘書處匯總后征求二屆理事意見并報二屆理事長會議討論確定,報總會備案為三屆理事會候選單位。
新一屆理事單位的申報條件:1、積極熱心參加行業協會活動,認真履行會員單位的職責;2、自愿為行業多做貢獻;3、在行業上有較大影響和較好信譽。
二、新一屆領導機構擬設: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理事長會,理事單位名額應控制在會員單位數(201家)的三分之一,即67家。常務理事單位控制在理事單位的二分之一,即34家。副理事長及理事長單位控制在常務理事單位的二分之一,即17家,設理事長單位1家。
三、擬于2004年11月左右召開會員代表大會,以無記名投票方式產生新一屆領導機構。會員代表單位的產生擬采取先報名申請,后理事長會議研究確定的方式產生,會員代表名額控制在會員單位數二分之一左右。會員代表按協會章程規定須三分之二單位到場方有效。得票過半數(含半數)的單位即可當選。
四、新一屆分會秘書長由理事長提名,會員代表大會或理事會通過。
五、換屆工作領導機構為二屆相應領導機構,換屆工作的召集人為二屆理事長,換屆工作常設工作機構為二屆秘書處。
六、根據管理程序,換屆結果報總會批準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