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全國磨料磨具標準化技術委員會鄭州磨料磨具磨削研究所劉明耀2013年4月黃山如何申報標準計劃項目一、標準化工作的戰略意義二、我國標準化管理體系三、磨料磨具領域標準化現狀四、超硬磨料及...
如何申報標準計劃項目
目錄:
一、標準化工作的戰略意義
二、我國標準化管理體系
三、磨料磨具領域標準化現狀
四、超硬磨料及制品行業標準化工作開展情況
五、如何申報標準計劃項目
二、我國標準化管理體系
三、磨料磨具領域標準化現狀
四、超硬磨料及制品行業標準化工作開展情況
五、如何申報標準計劃項目
1 標準化基本概念
1.1 標準 standard
為了在一定的范圍內獲得最佳秩序,經協商一致制定并由公認機構批準,共同使用的和重復使用的一種規范性文件。
注1:以科學、技術和經驗的綜合成果為基礎,以促進最佳的共同效益為目的。
注2:協商一致,并不意味著沒有異議,而是指,一旦需要表決,通常以四分之三(我國)或三分之二(ISO、IEC)同意作為協商一致的標志。【引自GB/T 20000.1-2002,定義2.3.2】,這個定義同時也是國際標準化組織(ISO)和國際電工委員會(IEC)對于標準的定義。
1.2 標準化 standardization
為了在一定范圍內獲得最佳秩序,對現實問題或潛在問題制定共同使用和重復使用的條款的活動。
注1:包括編制、發布和實施標準的過程。
注2:主要作用在于改進產品、過程或服務的適用性,防止貿易壁壘,并促進技術合作。【引自GB/T 20000.1-2002,定義2.1.1】
2.標準化的戰略意義
2.1 標準的作用和意義
現代化大生產的必要條件
科學管理的基礎
調整產品結構和產業結構的需要
擴大市場的必要手段
促進科學技術轉化成生產力的平臺
推動貿易發展的橋梁和紐帶
提高質量和保護安全
(1)現代化大生產的必要條件:標準可以規范社會的生產活動,規范市場行為,引領經濟社會發展,推動建立最佳秩序,促進相關產品在技術上的相互協調和配合。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生產的社會化程度越來越高,技術要求越來越復雜,生產協作越來越廣泛。許多工業產品和工程建設,往往涉及幾十個、幾百個甚至上萬個企業,協作點遍布世界各地。這樣一個復雜的生產組合,客觀上要求必須在技術上使生產活動保持高度的統一和協調一致。這就必須通過制定和執行許許多多的技術標準、工作標準和管理標準,使各生產部門和企業內部各生產環節有機地聯系起來,以保證生產有條不紊地進行。
(2)科學管理的基礎:標準有利于實現科學管理和提高管理效率。現代生產講的是效率,效率的內涵是效益。現代企業實行自動化、電算化管理,前提也是標準化。
(3)調整產品結構和產業結構的需要:標準可以使資源合理利用,可以簡化生產技術,可以實現互換組合,為調整產品結構和產業結構創造了條件。
(4)擴大市場的必要手段:生產的目的是為了消費,生產者要找到消費者就要開發市場。標準不但為擴大生產規模、滿足市場需求提供了可能,也為實施售后服務、擴大競爭創造了條件。需要強調的是,由于生產的社會化程度越來越高,各個國家和地區的經濟發展已經同全球經濟緊密結成一體,標準和標準化不但為世界一體化的市場開辟了道路,也同樣為進入這樣的市場設置了門檻。
(5)促進科學技術轉化成生產力的平臺: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但是在科學技術沒有走出試驗室之前,它只在科學技術領域發生影響和作用,是潛在的生產力,還不是現實的生產力。只有通過技術標準提供的統一平臺,才能使科學技術迅速快捷地過渡到生產領域,向現實的生產力轉化,從而產生應有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標準與科技進步有著十分密切的關系,兩者相輔相成、互相促進。標準是科技成果轉化為生產力的重要“橋梁”,先進的科技成果可以通過標準化手段,轉化為生產力,推動社會的進步。
(6)推動貿易發展的橋梁和紐帶:標準可以增強世界各國的相互溝通和理解,消除技術壁壘,促進國際間的經貿發展和科學、技術、文化交流與合作。當前世界已經被高度發達的信息和貿易聯成一體,貿易全球化、市場一體化的趨勢不可阻擋,而真正能夠在各個國家和各個地區之間起到聯結作用的橋梁和紐帶就是技術標準。只有全球按照同一標準組織生產和貿易,市場行為才能夠在更大的范圍和更廣闊的領域發揮應有的作用,人類創造的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才有可能在全世界范圍內為人類所共享。
(7)提高質量和保護安全:標準有利于穩定和提高產品、工程和服務的質量,促進企業走質量效益型發展道路,增強企業素質,提高企業競爭力;保護人體健康,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保護人類生態環境,合理利用資源;維護消費者權益。技術標準是衡量產品質量好壞的主要依據,它不僅對產品性能做出具體的規定,而且還對產品的規格、檢驗方法及包裝、儲運條件等相應地做出明確規定。嚴格地按標準進行生產,按標準進行檢驗、包裝、運輸和貯存,產品質量就能得到保證。標準的水平標志著產品質量水平,沒有高水平的標準,就沒有高質量的產品。
2.2 標準化戰略產生的背景
2.2.1 經濟全球化發展的需要
隨著經濟全球化和區域一體化的發展,經濟交往、技術交流,打破了原有的疆界,形成了全球范圍內的大生產和大流通。
如何保證全球經濟大市場健康有序的發展(在全球范圍內獲得最佳秩序),世界貿易組織(WTO)通過簽署《技術性貿易壁壘協議》(WTO/TBT協議)和《實施衛生與植物衛生措施協議》(WTO/SPS協議)等方式,把標準作為經濟全球化交流的語言。
標準既可以成為促進國際經濟交流的催化劑,又可以成為人為設置貿易壁壘的工具,全球化經濟發展浪潮把標準化推上了戰略地位。
2.2.2 經濟全球化競爭的需要
經濟全球化增加了世界各國相互依存的程度,但也加劇了各國之間的競爭。
世界貿易組織在把標準作做為經濟全球化交流語言的同時,也把標準提升到了國際貿易規則的地位。
“三流企業賣苦力,二流企業賣產品,一流企業賣專利,超一流企業賣標準”揭示了“得標準者得天下”的“游戲規則”,誰掌握了標準,誰就能構建有利于自身的“游戲規則”,不僅拿到了通行證,而且掌握了話語權。
2.3 實施標準化戰略的意義
1.科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基礎
2.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的重要技術手段
3.調整產業結構、轉變經濟增長方式的中心環節
4.解決產品標準水平低、企業標準意識差、品牌技術含量少、市場競爭力弱的重要舉措
5.比產品、品牌競爭層次更深、水平更高、影響更大的競爭形式
6.全球貿易的基本保障
7.應對國外技術性貿易壁壘的必然措施
8.提高國家和企業核心競爭力和軟實力的基本要素
9.實施標準化戰略對加快推進經濟社會發展, 推動產業結構優化, 推進自主創新,積極應對國外技術性貿易壁壘,打造經濟核心競爭力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
2.4 主要發達國家(區域聯盟)的標準化戰略
終極目標:實現本國經濟利益最大化
把爭奪和主導國際標準作為國際經濟競爭的首選策略,在相關國際機構中爭奪國際標準的起草權、參與權和領導權,其白熱化程度同商品市場競爭相比毫不遜色。

2.5 我國的標準化戰略
2.5.1 我國標準化戰略的目標
從全球生產價值鏈的低端(僅負責加工制造、裝配環節等)逐步向高端(擁有產品開發、品牌、核心技術、標準等)轉移,在全球競爭中掌握主動。
鼓勵創新,掌握核心技術,將核心技術、知識產權、標準進行有機的結合,充分發揮組合效應,注重制定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標準,實現產業和經濟的跨越式發展。
力爭到2020年使我國技術標準的國際競爭力和實質性參與國際標準化活動的能力,滿足國家科技、貿易和產業發展戰略的需求,能夠強力支撐我國由貿易大國走向貿易強國,維護國家經濟利益。
標準化工作的戰略意義
2.5.2 我國標準化戰略的核心
(1)提高標準的適應性
提高標準適應科技、貿易和產業發展需求的能力。
(2)提高標準的競爭力
提高標準在市場競爭中,尤其是國際市場競爭中的能力。
2.5.3 我國標準化戰略的任務
(1)促進科技研發成果快速轉化為標準,提高標準中自主創新技術的含量
(2)有效采用國際標準,提高采用國際標準的效率和效果
(3)積極有重點地參與國際標準的制定,推動我國技術標準成為國際標準。
我國標準化管理體系
1 基本情況
依照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對標準體系的分級,我國標準分為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和企業標準四個層級。
國家標準
需要在全國范圍內統一的技術要求。由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制定。
行業標準
沒有國家標準而又需要在全國某個行業范圍內統一的技術要求。由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制定。
地方標準
沒有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而又需要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統一的工業產品的安全、衛生要求。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制定。
企業標準
企業生產的產品沒有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應當制定,作為組織生產的依據。須報當地政府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國家、行業、地方標準分為強制行標準和推薦性標準。
強制性標準
--保障人體健康,人身、財產安全的標準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強制執行的標準
--必須執行,不符合強制性標準的產品,禁止生產、銷售和進口。
推薦性標準
國家鼓勵企業自愿采用,但一經采用,對采用企業具有約束力,若不采用,應制定嚴于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企業產品標準。
國家鼓勵積極采用國際標準。
2 法律法規
2.1 標準化法及其實施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1988年12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11號)對標準的制定、實施、法律責任等進行了規定,是我國開展標準化工作的基本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實施條例》(1990年4月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3號)對標準化工作的管理、標準的制定、實施與監督、法律責任等做了具體規定,是指導我國開展標準化工作的具體要求。
2.2 各級標準管理辦法

3.標準制定程序

4.標準制定各階段管理(負責)部門及其職責


5 制定標準的原則和要求
5.1 總的原則和要求
發展社會主義商品經濟,促進技術進步,改進產品質量,提高社會經濟效益,維護國家和人民的利益,使標準化工作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發展對外經濟關系的需要。
鼓勵采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積極參與制定國際標準。
對下列需要統一的技術要求,應當制定標準:
(一)工業產品的品種、規格、質量、等級或者安全、衛生要求;
(二)工業產品的設計、生產、試驗、檢驗、包裝、儲存、運輸、使用的方法或者生產、儲存、運輸過程中的安全、衛生要求;
(三)有關環境保護的各項技術要求和檢驗方法;
(四)有關工業生產、工程建設和環境保護的技術術語、符號、代號、制圖方法、互換配合要求
(五)農業(含林業、牧業、漁業,下同)產品(含種子、種苗、種畜、種禽,下同)的品種、規格、質量、等級、檢驗、包裝、儲存、運輸以及生產技術、管理技術的要求;
(六)信息、能源、資源、交通運輸的技術要求。
5.2 各級標準的原則和要求
5.2.1 國家標準
應當貫徹國家的有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有利于合理開發和利用國家資源,推廣科學技術成果
積極采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促進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對外貿易的發展
保障安全和人民的身體健康,保護環境
充分考慮使用要求,維護消費者的利益
技術先進、經濟合理、安全可靠、協調配套。
5.2.2 行業標準
不得與有關國家標準相抵觸
有關行業標準之間應保持協調、統一,不得重復
行業標準在相應的國家標準實施后即行廢止
機械行業標準
遵循“面向市場、服務產業、自主制定、適時推出、及時修訂、不斷完善”的原則
與技術創新、試驗驗證、產業推進、應用推廣相結合,統籌推進
5.2.3 地方標準
在相應的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實施后即行廢止
5.2.4 企業標準
國家鼓勵企業制定嚴于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企業標準,在企業內部適用。
在發布后三十日內辦理備案。
按企業的隸屬關系報當地政府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標準復審后,應及時向受理備案部門報告復審結果。
修訂標準,重新備案。
具體備案辦法,按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規定辦理。
5.3各級標準的主要區別

磨料磨具領域標準化現狀
1 全國磨料磨具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SAC/TC 139
1988年由原國家技術監督局批準成立;
磨料磨具專業領域內從事全國性標準化工作的技術組織;
磨料磨具專業領域內的標準化技術歸口工作;
秘書處設在鄭州磨料磨具磨削研究所。
磨料磨具領域標準化現狀
全國磨料磨具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 139)1988年由原國家技術監督局批準成立,磨料磨具專業領域內從事全國性標準化工作的技術組織,磨料磨具專業技術領域內的標準化技術歸口工作,下設普通磨料(TC 139/SC 1)、普通磨具及碳化硅特種制品(TC 139/SC 2)、超硬磨料及制品(TC 139/SC 3)、涂附磨具(TC 139/SC 4)四個分技術委員會。秘書處設在鄭州磨料磨具磨削研究所。
四個分技術委員會
普通磨料 (TC 139/SC 1)
普通磨具及碳化硅特種制品 (TC 139/SC 2)
超硬磨料及制品 (TC 139/SC 3)
涂附磨具 (TC 139/SC 4)
委員人員組成
生產、使用、經銷、科研機構、檢測機構、大專院校、行業協會和政府部門。
委員的產生
相關單位申請
秘書處提出建議
主管部門推薦
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聘任
每屆任期五年
標委會由來自生產、使用、經銷等方面的企業和科研機構、檢測機構、大專院校、行業協會、政府部門等相關方面的代表組成。標委會委員由相關單位申請,標委會秘書處提出建議,主管部門推薦,由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聘任,每屆任期五年。第五屆標委會委員單位102家,聘任委員143名。
2. 相關管理制度
2.1 標委會管理
《全國磨料磨具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章程》規定了全國磨料磨具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的工作任務、組織機構、工作程序、委員的權利及義務和經費管理等內容。
2.2 秘書處管理
《全國磨料磨具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秘書處工作細則》規定了全國磨料磨具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秘書處的任務、工作制度和經費管理等內容。
2.3 標準項目管理
《全國磨料磨具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標準制修訂項目管理辦法》規定了磨料磨具專業領域標準制修訂項目管理的原則、標準立項程序、標準起草單位和起草人的確定程序、標準的起草和審查、標準的報批和獎懲。
《全國磨料磨具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標準制修訂計劃項目立項建議實施細則(試行)》規定了磨料磨具專業領域標準制修訂計劃項目立項建議工作的總則、立項建議的提出、立項建議的審查和立項建議的評審等內容。
3. 磨料磨具領域標準體系的基本情況
為貫徹落實《裝備制造業調整和振興規劃》,2010年7月,全國磨料磨具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受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工業標準一部委托,承擔了“磨料磨具標準體系研究”課題。
課題組根據磨料磨具行業發展現狀,開展了磨料磨具領域標準體系研究和重要標準研制的工作,提出了磨料磨具標準體系的結構和布局。
3.1 磨料磨具領域標準體系
2012年10月,根據機聯秘標【2012】168號文“關于做好機械工業‘十二五’技術標準體系建設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為更好地支撐工業轉型升級,加快建立適應機械工業發展的技術標準體系,全國磨料磨具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編制了《機械工業‘十二五’技術標準體系建設方案——磨料磨具專業領域》。
該方案在“磨料磨具標準體系研究”課題已有成果的基礎上,結合技術、產業發展現狀與趨勢的分析,對標準體系進行了完善和優化。
體系框架圖

從1959年我國第一個磨料磨具部頒工具標準的誕生,到目前形成涵蓋磨料磨具行業六大類產品的標準體系。
通過自主研發和采用國際、國外先進標準,已形成了相對完整、相互協調的標準體系,為整個行業的發展提供了重要技術支撐,基本能滿足行業需要和市場需求。
3.2 磨料磨具領域標準現狀
數量 163項,國家標準71項,行業標準92項。
構成 基礎通用、產品、方法;強制性1項,推薦性162項。
適用性 比較全面,基本滿足生產技術、產品質量檢驗、質量監督管理、營銷等有關方面的需求,適用性較好。
采標 國際標準51項,轉化43項,8項因國際標準滿足不了市場需求或國內實驗條件不成熟等原因尚未采用,采標率84.3%,總體采標情況較好。國外先進標準做為技術資料進行參考,沒有直接采用。
標準的時效性 大部分標準的標齡均在10年以內,其中5年以內的標準77項, 5年~10年內的50項,占標準總數的78%。僅有五分之一左右的標準標齡在10年以上,且這些標準中大部分為術語、代號、包裝和粒度組成等基礎通用標準。標準復審和制修訂工作比較及時,保證了標準的時效性。
采標 國際標準51項,轉化43項,8項因國際標準滿足不了市場需求或國內實驗條件不成熟等原因尚未采用,采標率84.3%,總體采標情況較好。國外先進標準做為技術資料進行參考,沒有直接采用。




1、標準技術水平不高:中低檔產品的標準不少,體現新技術、新產品、新方法的標準相對缺乏。標準相對滯后于行業的發展。
2、部分標準不能很好地滿足市場需求:部分產品發展速度較快,標準未能及時修訂,造成標準的技術內容與市場需求脫節,無法有效地規范市場和指導生產。
3、自主創新不足:部分標準中的數據和技術指標直接或間接來源于國內舊標準或國際、國外標準,缺乏科學、有效的實驗驗證和技術研究的支持,甚至有極少數標準經過幾次修訂而技術內容幾乎無變化的情況。
4、安全標準不完善:目前只有一項強制性標準《普通磨具 安全規則》,超硬磨具、涂附磨具僅在部分產品標準中對回轉強度進行了規定,部分條款的可操作性不強和檢測方法相對落后。
5、實質性參與國際標準化程度不高:目前還沒有一項由我國主導制定的國際標準。
4. 目前開展的項目



超硬材料及制品行業標準化工作開展情況
1 超硬磨料及制品標準體系的基本情況
1.1 體系框圖

1.2 體系現有構成

現行標準目錄



2 超硬磨料及制品標準化的特點
2.1 條件優越、空間廣闊
超硬磨料及制品屬于戰略性新興產業,具有技術含量高、發展前景好,政策支持力度大等優勢。
2.2 產業發展迅猛、技術日新月異
新產品、新技術、新方法層出不窮,甚至拓展到了磨削之外的非傳統領域,與其他學科的交叉和融合也越來越深入。
2.3 矛盾突出
相對落后的標準化機制和滯后的標準技術內容與市場日益增長的標準化需求之間的矛盾——主要矛盾。
雖然目前基本形成了相對完整的標準體系,但隨著新產品、新技術、新方法的不斷出現,標準化工作還遠遠不能滿足市場的需求。
超硬材料及制品行業標準化
3 目前開展的項目

4 國際標準化工作展望
空間充足
磨料磨具專業領域現有的51項國際標準中,超硬磨料及制品僅有6項,占比不足12%,遠遠落后于固結磨具(37.3%)和涂附磨具(27.5%),為我們實質性參與國際標準化活動留下了充足的空間。
大而不強
國際標準中沒有一項是由我國主導起草的,這與我們磨料磨具大國的地位很不相稱。
雖然與我們國際標準化工作的參與度不夠有關,但深層次原因還是我國的磨料磨具產業大而不強。
超硬磨料及制品專業領域,基本具備了實質性參與國際標準制定的條件和實力。
超硬材料及制品行業標準化
行動和目標:
行動
2011年,組團參加了第37次國際磨料磨具標準會議,這是我國磨料磨具行業間隔了二十多年后第一次參加會議,引起了國際組織和參會各國的高度重視,為我國實質性參與國際標準化活動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
2013年6月5日,將召開第38次國際磨料磨具標準會議,將繼續組團參加本次會議,期望擴大我國磨料磨具行業參與ISO活動的深度和廣度,為我國盡早爭取到國際話語權積累經驗。
目標
以參加國際標準會議為契機,以盡快提交國際標準提案為出發點、以制定由我國主導的國際標準為目標,全面參與到國際標準化工作中來,力爭“十二五”末在超硬磨料及制品國際標準化方面取得實質性突破。
如何申報標準計劃項目
1 標準計劃項目申報程序

2 提出立項建議的程序和要求
2.1 提出立項建議的程序

標準制修訂計劃項目實行常年公開征集制度。任何單位或個人均可根據標準制修訂計劃項目的立項條件隨時向全國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或標準化技術歸口單位,也可直接向有關行業主管部門(中機聯)提出立項建議。行業主管部門(中機聯)將收到的立項建議轉交給相關的標委會。
立項建議由標委會受理,經審查后報送行業主管部門(中機聯)。
2.1.1 基本要求
(1)符合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和標準化工作的有關規定
(2)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立項范圍和指導原則
(3)市場和企業急需,符合國家產業發展政策,對提高 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有推動作用
(4)政府急需,對規范市場秩序有推動作用
(5)符合國家采用國際標準或國外先進標準的政策
(6)有利于合理開發和利用國家資源,推廣科學技術成果
(7)保障安全和人民的身體健康,保護環境,維護消費者的利益
(8)符合本領域標準制修訂工作規劃
(9)符合本領域標準體系的要求
(10)技術先進、經濟合理、安全可靠
(11)與現行標準、制修訂中的標準協調配套
(12)屬于負責單位的主營業務范圍
(13)國家標準完成期限不超過三年,行業標準完 成期限不超過二年
2.2 提出立項建議的要求
2.2.2 資質要求
(1)標準項目負責單位應為行業內具有一定技術實力和影響力的單位。
(2)產品標準項目負責單位應首先考慮技術相對先進、產品規格相對齊全、擁有專業標準化技術人員、在同類企業中具有中等以上規模的生產單位。
(3)方法標準項目負責單位應首先考慮具有與標準內容相關的試驗條件、具有檢測技術開發能力、具有專業檢測技術人員的單位。
(4)基礎標準和安全標準項目負責單位應首先考慮綜合性實力較強的科研院所、國家檢測機構、國家級行業中心、科研水平較高的大專院校、具有省級以上實驗室或檢測中心的大型企業。
2.2.3 材料要求
提出標準制修訂計劃項目立項建議的單位或個人需按要求提交立項建議材料:
(1)立項建議材料清單;
(2)建議項目的情況說明;
(3)標準項目建議書;
(4)標準草案;
(5)標準草案編制說明。
提出立項建議的單位或個人,在提交立項建議材料時,應提供項目擬負責單位及擬承擔項目人員能夠承擔標準制修訂起草工作的資質證明,并在“申報項目的情況說明”中進行說明。
單位資質證明:
單位性質、主營業務、技術實力、產業規模、在行業中的地位等;
擬承擔項目人員資質證明
最高學歷和技術職稱、承擔各類標準制修訂工作的情況、獲得科技成果的情況和發明、著作、學術論文的情況等。
提出計劃項目建議的單位,不一定是負責單位
3 立項建議審查的程序和要求
3.1 立項建議審查的程序
立項建議審查由標委會秘書處負責。標委會秘書處對收到的立項建議材料進行形式、內容和資質的審查,廣泛征求意見并協調后,做出是否通過審查的決定。
原則上,對于六月底前提交的立項建議,于當年進行審查;對于六月底后提交的立項建議,于次年進行審查。
3.2 立項建議審查的要求
3.2.1 形式審查
秘書處對材料的完整性和規范性進行形式審查。
對于材料不符合形式審查要求的立項建議,書面通知提出立項建議的單位或個人進行補充或修改,直至符合要求。
如何申報標準計劃項目
3.2.2 內容審查
對于通過形式審查的立項建議,秘書處對立項建議材料進行內容審查。
對于內容不符合要求的立項建議,書面通知提出立項建議的單位或個人進行補充或修改。修改不合格的立項建議將不提交標委會評審。
如何申報標準計劃項目
3.2.3 資質審查
對于形式和內容均符合要求的立項建議,秘書處對立項建議提出的項目擬負責單位及擬承擔項目人員的資質進行審查。
對于不具備負責單位資質的立項建議,由秘書處負責對行業內有關單位進行調研,并根據調研的情況給出項目負責單位的建議。
如何申報標準計劃項目
3.2.4 征求意見
通過秘書處審查的立項建議,采用發函等形式征求意見。
秘書處對反饋意見匯總。無異議的立項建議視為通過審查。
有異議的立項建議,秘書處協調,根據協調情況作出是否通過審查的結論。
4 立項建議評審的程序和要求
4.1立項建議評審的程序
立項建議通過審查后,標委會秘書處應提交標委會或相應分技術委員會進行評審。評審可采用會議評審或函審的方式進行。
原則上,對于六月底前提交的立項建議,于當年進行評審;對于六月底后提交的立項建議,于次年進行評審。
4.2 立項建議評審的要求
標委會或相應分技術委員會對提交的立項建議按照立項的原則和內容要求進行可行性論證,并對項目負責單位進行資質評審,經標委會或相應分技術委員會全體委員協商一致,做出上報立項建議、暫緩上報立項建議和不予上報立項建議的結論。
對于標委會或分技術委員會做出暫緩上報立項建議的項目,如只是對項目負責單位有異議,而對標準項目內容無異議的,由標委會秘書處負責進行協調,并于會后兩個月內將協調情況上報標委會或相應分技術委員會正、副主任委員,由標委會或相應分技術委員會正、副主任委員根據協調情況作出項目負責單位以及是否上報立項建議的決定。
對于標委會或分技術委員會做出暫緩上報立項建議的項目,如只是對標準項目內容有異議,而對項目負責單位無異議的,由立項建議提出單位或個人對評審提出的問題進行整改,并于會后一個月內將整改材料報標委會秘書處,標委會秘書處根據問題的整改情況提出是否上報建議,由標委會或相應分技術委員會正、副主任委員作出是否上報立項建議的決定。
5 上報立項建議的程序和要求
對于通過標委會或分技術委員會評審的項目,由標委會秘書處負責統一組織,按要求定期報送上級標準化主管部門審批。